《百年中国美学核心概念研究》:
从功能上说,命题是用来传达意思、投递意义的,这意义、意思也就是对象的性状、特征、价值等。对任一对象而言,其性状、特征、价值都是多维、发散的。一方面,就外在现象而言,对象在不同层面、不同维度都要体现相应的性状、特征、价值;另一方面,从内在实质来看,对象既有专属性的也有非专属性的性状、特征、价值。这样一来,为了揭示、呈现同一对象不同角度的外在性状、特征、价值和不同内涵实质的性状、特征、价值,针对同一对象的命题在意思传达、意义投递方面就会体现出不同的特点。或者说,着眼于命题所传达的意义、投递的意思的特征、形态,可以对命题进行相应的类型划分。长期以来,人们对审美的认识、理解并不统一,对“审美”的界说、指定并不明确,这造成了“审美”命题揭示的意义、阐明的意思的纷纭芜杂、形态各异。中国现代美学诞生以来的大量“审美”命题,就传达意思、投递意义来说,可以从两个角度打量:一是命题传达的是审美某一维度还是多个维度的性状、特征,二是命题传达的是专属审美的性状、特征还是不是专属审美的性状、特征。
先来看从第一个角度打量的“审美”命题的不同类型。任一对象都是由多维度、多层面的存在要素结构、组织而成的“组合体”,这使得对象在任一维度、层面都会展现出相应的性状、特征,因而既存在仅仅反映对象某一维度、某一层面的性状、特征的单一命题,也存在同时反映对象不同维度、层面的性状、特征的复合命题。作为一个涉及审美主体、审美过程、审美对象、审美效应等诸多环节、要素的综合性存在,对于审美需要打量、观照的方面、维度自是很多,但从中国现代美学视域里的既有“审美”命题来看,它们主要是针对审美的性质、功能、机制三个大的方面提出来的。因此,这些命题,要么是就审美的性质、功能、机制三方面中的某一方面提出来的,要么是指向三方面中的某两方面甚至三方面提出来的。
针对审美某一方面性状、特征的命题可以举例如下:一是针对审美的性质的,如朱光潜“审美活动本身不只是一种直观活动,而主要的是一种实践活动”、高尔泰“审美活动作为一种无私的和非实用的活动,是个人自我超越的一种形式”、胡经之“审美是个体的一种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是自由个性的一种存在方式”、杨春时“审美活动作为自由的生存方式,也是超越的体验方式”、王元骧“‘审美关系’首先应该是指在人类实践活动中、特别是生产劳动中人与世界建立起来的一种客观的、社会的关系。它相对于在具体审美活动中所形成的个人与审美对象所发生的那种主观的、心理的关系来说,不论在时间上还是在逻辑上都是先在的”,等等。二是针对审美的功能的,如高尔泰“审美价值所体现的不是单一的价值。而是人在世界中存在的确证”、杜书瀛“人们通过审美活动,从感情上给自己的本质以肯定的评价,从而得到精神上的愉悦和享受”、胡经之“审美的根本目的乃在人格自我的提升”、朱立元“审美超越显现着人生的高级境界,在审美超越中我们追问着人的生命和存在的意义”、杨春时“审美是主体与世界之间对立的解决,是主体对世界的充分的把握,是主体与世界之间的充分和谐”、王元骧“审美可以陶冶人的情感,排除情感中的纯粹个人的、自私的、粗野的成分,而培育一种人与人之间能够开展交流的、社会性的情感”、潘知常“审美活动无法创造外在世界,但却可以创造外在世界的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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