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出版时间 :
中国知识产权指导案例评注(第十辑)
0.00     定价 ¥ 158.00
泸西县图书馆
此书还可采购1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ISBN:
    9787521609806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0-04-01
收藏
荐购
内容介绍
  每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在各高级人民法院推荐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名单。
  本丛书首次公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案件和典型案例全文,并配以新解读评析。含侵害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不正当竞争、垄断、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专利行政案件、商标行政案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等,几乎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所有新疑难问题。
  《中国知识产权指导案例评注(第十辑)》适合法官、律师、企业法务、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版权局、专利局、商标局、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出版机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专利代理公司、商标代理公司的日常工作所用,同时也适合知识产权专家学者学习研究所用。
展开
精彩书摘
  《中国知识产权指导案例评注(第十辑)》:
  一审判理和结果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享有者应为广药集团,大健康公司经广药集团授权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不构成侵权。由于加多宝公司不享有涉案包装装潢权益,故其生产销售的一面“王老吉”、一面“加多宝”和两面“加多宝”的红罐凉茶均构成侵权。一审法院遂判令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上诉与答辩
  加多宝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主要上诉理由为: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从创意、设计到实际用于商品生产和宣传推广,直至成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均是源于加多宝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行为,并与加多宝公司建立了稳定而唯一的联系,且上述事实已经被在先的生效判决予以确认。商标权与知名商品包装装潢权是由不同法律予以保护的两种平等、独立的权利,二者之间不存在从属或包含关系。
  二审判理和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本案中的知名商品为“红罐王老吉凉茶”,在红罐王老吉凉茶产品的罐体上包括“黄色王老吉文字、红色底色等色彩、图案及其排列组合等组成部分在内的整体内容”,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均主张对红罐王老吉凉茶的特有包装装潢享有权益,具体而言,作为“王老吉”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广药集团认为,因“王老吉”商标是包装装潢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发挥了指示商品来源的显著识别作用,消费者当然会认为红罐王老吉凉茶来源于“王老吉”商标的权利人,而配方、口味并不会影响消费者对商品的识别和判断。作为红罐王老吉凉茶曾经的实际经营者,加多宝公司认为,包装装潢权益与“王老吉”商标权的归属问题各自独立,互不影响。消费者喜爱的是由加多宝公司生产并选用特定配方的红罐王老吉凉茶,本案包装装潢由加多宝公司使用并与前述商品紧密结合,包装装潢的相关权益应归属于加多宝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对此认为,结合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历史发展过程、双方的合作背景、消费者的认知及公平原则的考量,因广药集团及其前身、加多宝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均对涉案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发展和商誉建树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将涉案包装装潢权益完全判归一方所有,均会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并可能损及社会公众利益。因此,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在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尊重消费者认知并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由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共同享有。在此基础上,广药集团所称加多宝公司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商品,以及加多宝公司所称大健康公司根据广药集团授权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商品构成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的主张,均不能成立,对广药集团及加多宝公司的诉讼请求均予以驳回。
  申请再审情况
  广药集团申请再审称,涉案知名商品应为“王老吉凉茶”,其特有的包装装潢权益归属广药集团,加多宝公司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知名商品“王老吉凉茶”特有的包装装潢相近似的包装装潢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案二审改判双方共同享有特有包装装潢,不但没有起到定分止争的作用,反而引起不良的示范效应,严重破坏我国商标许可制度。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之规定申请再审,请求依法撤销本案二审判决,维持本案一审判决。
  再审审查判理和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查认为,原审判决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条中关于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认定标准的规定,认定加多宝公司生产经营的红罐王老吉凉茶为本案特有包装装潢所依附的知名商品,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在此基础上,原审判决认为在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尊重消费者认知并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应由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公司共同享有本案特有包装装潢权益的认定,理据确凿充分。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驳回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展开
目录
2017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
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二、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2017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一)侵害专利权及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
(二)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
(三)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
(四)不正当竞争、合同纠纷案件
(五)侵害植物新品种权、垄断及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二、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一)专利行政案件
(二)商标行政案件
(三)其他行政案件
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温馨提示:请使用泸西县图书馆的读者帐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