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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和房子有关的法律常识
0.00     定价 ¥ 32.00
泸西县图书馆
此书还可采购1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ISBN:
    9787511381323
  • 作      者:
    王颖
  • 出 版 社 :
    中国华侨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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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颖,房地产领域资深律师,法学学士,美国比较法学硕士。曾多年担任北京市律协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是国内多家大中型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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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我用故事讲述生活中的法律,你用智慧感悟法律中的生活。
  《和房子有关的法律常识》是一本给非法律人士阅读的法律书,用故事来说明法律道理,浅显易懂,是《和房子有关的法律常识》的特色。想必总有几个故事能打动你,总有几个故事正发生在你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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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和房子有关的法律常识》:
  35岁的小文是个典型的乖乖女,从小就乖巧听话,一路求学上进,不让家长操心。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时,她又顺利找到优质男,在最美好的年纪将自己嫁了出去,过上了让旁人羡慕的小康加小资的安定生活。
  2010年领证之后,他们就在双方父母的资助下,购买了属于两个人的婚房,成为一结婚就有自己安乐窝的有房一族,让小文的朋友们羡慕不已。2012年,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宝宝,他们夫妻二人又靠自己的积蓄加贷款购买了一套大三居,身家骤增。小文坚强独立,七个月产假一满,就回到单位上班。公公婆婆来帮她看孩子,晚上就住在他们原来购买的第一套房子里。一家人彼此帮助,又都有自己独立的空间,婆媳关系融洽,生活一片光明美好。
  2015年,房价再一次出现迅猛上涨的势头。小文的老公在单位同事的撺掇下,萌生了买房投资的心思。但是,按照北京的限购政策,他们夫妻名下已经有两套房,无法再买第三套了。小文老公不死心,在到处看房的过程中,听说了有人通过“假离婚”,规避限购政策,实现了多买房的愿望。于是,小文夫妻两个就合计着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内容是:因为房屋尚有贷款没有还清,所以他们夫妻名下的两套房均归小文老公所有,由他继续还款,小文不再享有房屋所有权,也不再负责还款。孩子的抚养权也归小文的老公,家中其他财产按照五五比例平分。拿着这份协议,两个人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离婚第二个月,小文就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产,作为投资。大概半年后,小文和老公复婚,生活又回到了以往的轨道,除了他们自己和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无人知道他们离婚复婚的情况,他们始终住在一起,夫妻相称。
  2016年夏天,带孩子度假归来的小文,意外地发现有个昵称为“阿莲”的女子跟自己老公的微信聊天记录,其语言之露骨让小文脸红心跳。抑制不住愤怒心情的小文,当天晚上就质问老公微信聊天的事情,没想到,老公竟然面不改色地承认了,并表示他们已经交往快半年了,他觉得阿莲性格开朗,随遇而安,相处起来非常舒服。惊愕的小文感觉自己被欺骗、被侮辱了,她当即提出离婚。此时,小文老公却镇定地说:“那就离吧,反正也不是第一次离。”
  精神备受打击的小文,一气之下带着孩子回到娘家,她再也不想看到那个男人满不在乎的表情。她发誓要让这个男人“净身出户”,为他自己的出轨行为付出代价。
  可是,在小文咨询过律师之后,她的心凉了,这场因为男方出轨引发的离婚案中,小文无论从财产分割,还是孩子抚养权归属方面都不占优势,弄不好,“净身出户”的是她。
  律师点评
  在法律上,从来就没有“假离婚”一说。我国实行婚姻登记制度,合法婚姻自在政府民政机关登记之日起生效,自离婚登记之日起解除。这是唯一的标准,其他共同生活的情形均视为同居关系。因此,小文和老公拿着一份《离婚协议》办理完毕离婚登记手续之日,他们原来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他们两个在法律上就是单身了。
  在小文和老公复婚前,老公名下的两套房就是其个人财产,复婚后,这两套房就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两个人之间没有进行特别约定,那么这两套房将始终是其个人财产,小文对此不享有权利。因此,在第二次离婚时,小文不能将这两套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予以分割。
  小文购买的第三套房产虽然是小文自己的名字,并且是在复婚前购买,但是,当时两个人居住在一起,属于同居关系。因此,该房产可以说是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且有付款凭证可以证明,小文老公对于购买该房产也有出资,那么,如果她老公主张分割同居期间财产的话,他的要求也是合理的。
  第一次离婚时,小文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给老公,在当时,这只是一个随意的安排,并不代表小文不管孩子了。但是,到了第二次真刀真枪的离婚大战时,这个安排显然是对小文不利的证据。因为不明就里的人会认为,当时孩子不满3岁,小文就能够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足以证明她对孩子没有感情和责任心。况且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照顾,如果现在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将对孩子的生活造成比较大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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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篇 买房
一、买断学校福利房,到底买的是什么?
二、商品房交付以什么为准?
三、大产权房,小产权房,到底买哪一个?
四、商住两用房,到底值不值得买?
五、“假离婚”买房,就是一个伪命题
六、妻子擅自签署合同,卖掉房屋,丈夫有权追回吗?
七、分明已经签了合同、交了钱,却还是没有买到房
八、以为“假离婚”能买房,结果却买到了债务
九、谁的房子谁做主,有时候未必如此
十、二手房“阴阳合同”,所谓何来?

第二篇 租房
一、房东要卖房,让提前搬家,怎么办?
二、开发商想卖给谁就卖给谁,果真如此吗?
三、房东要卖房,租客反对有效吗?
四、铺面租赁合同中的转让费到底是什么?
五、房租抵扣个税,好政策怎么落实?
六、房租押金,到底能不能要回来?
七、租期没到,房子就被拆了,怎么办?
八、售房包租,并不像以为的那么好

第三篇 房产继承和析产
一、风流父亲留下糊涂账:房子和古董该怎么分?
二、委托他人卖父亲的房子,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三、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关键问题一定要知道
四、百年四合院遇拆迁,谁能得到补偿?
五、从未谋面的美国姑妈拿走了四合院的一半产权
六、儿子去世,婆婆和儿媳如何分遗产?
七、老人留下遗嘱由保姆继承房产,最后却事与愿违
八、爷爷奶奶要把房子赠与孙子,应该提前得到子女的同意吗?
九、爷爷去世几十年,房屋继承一团乱麻
十、奶奶去世后留下的老公房,到底谁有权住?
十一、再婚父亲的遗产,谁来继承?
十二、再婚夫妻一方去世后,遗产怎么分?
十三、抛夫弃子20年的女人,有权继承亡夫的遗产吗?

第四篇 离婚房产分割
一、裸婚的好处,你不知道
二、夫妻共同财产,哪能随便送人
三、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怎么分这个房子?
四、婚后父母资助买房,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五、一方的婚前房产,其产生的房租和增值部分,在离婚时能分割吗?
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实在不简单
七、房产证加名就能拿到产权?未必
八、“女强人”老婆独自打拼购买的房产,“家庭煮夫”有份吗?
九、前妻要分交通事故赔偿金,可以吗?

第五篇 物业管理
一、广告进小区,由谁来决定?
二、邻居家漏水,要拆我家橱柜检修,如何是好?
三、物业费,交还是不交,这是个问题
四、公摊面积到底应该怎么用?
五、物业公司要求交40年的车位费,这合理吗?
六、高空坠物伤人,物业公司应该担责吗?
七、屋顶漏水,能动用公共维修基金进行修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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