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者伦理视野中的道德教育》:
此在首先就必须是此时此地之存在,我正是在此进行看听读写,对存在进行领会,所以,我就生活在现在这个世界中,与他人共在。当我在看听读写,进行领会的时侯,我不但是正存在着,而且是已经存在,否则,我就无法领会存在。这样一来,在海德格尔的哲学中,时间性也就表现为一种历时性,历史性构成了此在的发生本身。只有现在、过去还不够,现在和过去还不能满足此在的整体性要求,此在还必须将未来包含于自身之中,这其中也包括作为存在之终结的死亡,因为人只有一死才能“了”之,只有盖棺才能“定”论。这也就是说,只有发生于未来的死亡才能穷尽此在的全部可能性,此在的整体性才得以完成。正因如此,列维纳斯说,“在日常时间中,自我的个体只有在每种生命的时间都流逝时才显示出来:此在只有在它的讣告中才是整体的,……在人停止为人的那一刻,全体性才得以完成”。当然,这并不是说此在为了真正成为一个整体,就必须去死,相反,此在必须是“垂”而不“死”,因为一旦我死了,我就不在此,此在也就不再存在。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海德格尔提出了“向死而在”这个概念,也就是此在在此时此地就把死亡当作一种必须加以经受和持守的未来。这样一来,时间总是“先行到时”,总是对未来的提前经历。通过对未来的提前经历,未来也就被包含在了此在之中。通过此在的时间结构,此在实现了传统时间观念无法实现的超越,此在既在此,又不在此。
不管名称如何变化,时间当中的过去、现在与未来都在此时此地的存在当中得到了统一,也就是说,海德格尔的时间观对于传统的时间观念仍然缺乏本质性的超越,他的时间仍然没有从“共时”的阴影中走出来,“同样还是作为前一领会的问题:带已知条件的问题。于是,自始至终,本体论、存在与虚无的领会一直是任何意义的源泉。无限(它也许随着历时性、耐心和时间的长度接近思想)从来不以任何的方式被这一分析所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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