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针对以下问题展开研究:其一是“主体功能区边界难以确定,即主体功能区边界与行政区边界不一致,这一问题短期难以解决”;其二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生态间的矛盾问题短期较难以解决”;其三是“区域发展不协调问题短期难以解决”。建立主体功能区制度的出路是,紧紧围绕“五位一体”特别是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紧紧围绕区域协调发展,紧紧围绕区域合作。分析政府主导,市场主体,政府+市场,通过产业合作进行高质量发展,避免重复“先污染后治理”,建立长江中下游中东部合作机制。以流域行政区之间产业合作为研究对象,以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并举的流域行政区合作机制为目标,分析流域行政区合作机制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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