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看懂财务报表》是财会普及性书籍,主要写给非财会专业人士。《一天看懂财务报表》分会计和税法两部分,各三章,共六章,旨在短时间内教大家看懂四张财务报表,系统了解财会知识体系,助力股票等理财投资,助力创业和企业经营管理。
《一天看懂财务报表》理念新颖亲众,打破常规财会学习法和专业边界,直接以财务报表为起点介绍,让财会融入经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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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部分
会计部分共三章,其中第二章是本书的核心。第二章根据财务报表格式按顺序逐一向大家详细介绍四张财务报表的各个项目。但是,财务的全部并不只有这四张核心财务报表。由于公司财务部门开展的工作是公司最主要、最相关的工作,财务人员不仅要懂会计,还需要有大量的经济知识储备和高远的眼界,需具备一些公司运营的相关知识及经验。因此,第一章先向大家介绍了企业的一些基本知识,包括企业类型及公司治理相关知识。第三章进一步教大家如何利用四张财务报表进行相关财务分析,从财务角度发现公司管理漏洞。
第一章企业与会计概述第一章企业与会计概述
本章共四节,主要进行企业与会计的综述。在讲会计之前,前两节讲述企业发展历程以及公司治理的一些基本常识,第三节了解公司财务报告的结构及框架,主要是四张财务报表及附注,第四节了解公司是如何做账的。
第一节企业发展历程
本节主要讲述企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三种企业类型及其特征。深入了解企业发展历程,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公司财务报告。
企业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三种类型。公司制企业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我们平时所说的上市公司一般指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分为这三种类型,是有其原因的,是企业在一步步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并区分出来的。企业类型的划分,与企业资金需求的多少、经营年限的长短和承担责任的大小有关。所谓资金需求的多少,是指企业发展规模越大,越要筹集大家的钱才能集中办大事。所谓经营年限的长短,是指企业持续经营时间的长短。所谓承担责任的大小,是指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这些都会在后续进行详细介绍。
一、个体工商户
在注册企业之前,还有一个非企业的经营个体,就是我们所熟悉的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商业发展的萌芽阶段。这时候它还称不上是一家企业,只能算一个个体、一小家、一小户。个体工商户老板叫户主。
一个人想创业,想搞副业,手头没有太多钱,也没有什么人手,几乎只能靠自己单打独斗,做点小本生意。这个阶段就是商业最早的初创期。户主只能以自己的一点生意本钱去经营一家小作坊、小衣服店或小餐馆,每天一个人或是一个小家庭从早忙到晚,赚一点小钱维持生计,很辛苦。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年限也与老板个人有很大关系,由老板自行决定。因此,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年限有限,没有持续性,因为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
这个阶段,老板承担的责任很大。老板与他(她)注册的这家个体工商户捆绑在一起。老板要对个体工商户的一切负责任,主要指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谓无限责任就是个体工商户所欠别人的钱,老板砸锅卖铁倾家荡产都要还清。这与后面要讲的有限责任相反。
二、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企业发展的早期阶段。个人独资企业的老板叫企业主。
当个体工商户发展到一定阶段,户主觉得可以赚到钱,想扩大规模,投入更多资金,这时他(她)就可以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顾名思义,个人独资企业只由老板一人出资。由于企业规模大起来了,企业的资产、员工等也相应变多了。
类似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年限也是有限的,没有延续性,跟老板息息相关。老板也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三、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个人独资企业与公司制企业之间的过渡阶段。一起做生意的老板叫合伙人。
当一个人不满足于个人独资企业,想把生意继续做大,而自己的资金又不够,能力专长也不足,他(她)就开始考虑找几个人合伙做生意。大家各出一部分钱,便解决了资金上的问题。三人行,必有我师,各合伙人还可以集思广益,发挥各自专长,取长补短。合伙企业开创了由一人到多人合作的企业类型。
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类似,只不过是由多人共同出资,多人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的经营年限也是有限的,一般也与各合伙人做企业的年限和精力有关。
但是,多人合作的矛盾也随之而来。相对于单打独斗,合作经营虽然有利,但一些多人合作办事情的弊端也在合伙企业中显现出来。为了公平解决这些弊端,尽量避免发生争执,随着合伙企业的发展,合伙企业区分为三种类型: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一)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除了多人合伙外,与个人独资企业最为类似。企业赚到钱了,每人按出资比例分钱,这个好说,大家也觉得是这个理。但是,当企业欠债了,或打官司输了要赔钱了,多人要共同承担无限责任,砸锅卖铁偿还清楚。提醒大家一点,这个责任是连带责任。
所谓连带责任就是债主可以找合伙企业的任意一个合伙人讨钱,爱找谁找谁,谁被找上门了就算谁先“倒霉”。例如,对方看其中一个合伙人比较有钱,就可以找他(她)讨所有钱,这位有钱人还不能拒绝赔偿。赔完后,这位有钱人虽然可以再找合伙企业中的其他合伙人要回,但总归比较麻烦。
这就显得有些不公平。因为企业欠债了,可能只是由其中一人或几人的责任导致,并不能把责任归为所有人。没责任的人没有理由也参与进去砸锅卖铁偿还。为了协调这个矛盾,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诞生了。
(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普通合伙企业的特例。一般情况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跟普通合伙企业一样,大家都承担无限责任。但是,它的特殊性在于,如前所述,债务需要偿还时,在能够分清责任的特定情况下,那些负主要责任的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那些无关的人,仅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不用再砸锅卖铁去偿还债务了。
何为主要责任?一种情况是,如果一个人故意瞎搞,使合伙企业欠下一大笔债或败诉需要赔一大笔钱,他就要负主要责任。另一种情况是,一个人不是故意,而是不小心,但这个不小心导致了很严重的后果,这个不小心已经严重到不能原谅了,同样要负主要责任,这就是重大过失。例如,一个人坐飞机不小心迟到了没赶上飞机。如果他(她)只是去旅游,那没关系,可以原谅。如果他(她)是代表企业去谈一个大单,就因为不小心延误,还急急忙忙未看清条款就签合同,后续进展也很草率,导致企业损失惨重欠下债务,那就不可原谅,是重大过失。
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一般就是这个类型。合伙人带队给公司做审计或帮忙上法庭打官司,出了事情这个合伙人来负责,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但是,是否负主要责任有时其实很难确定。为了逃避责任,大家总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会产生争议和扯皮。为了明晰责任界限,随着合伙企业的发展,又出现了一个新的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三)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是合伙企业中最接近公司制企业的一种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干脆规定,有些人就是承担有限责任,有些人就是承担无限责任。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称为有限合伙人,适合一些胆小的,不敢冒险,不参与经营,只负责出资和分利润的人。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称为普通合伙人,适合一些胆大的,敢于冒险,希望参与经营和掌管企业的人。
值得注意的是,经营过程中,一个有限合伙人新入伙,他(她)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也应该承担有限责任,不能因为他(她)入伙之前没参与就不承担责任。若有限合伙人退伙,对其退伙前相关的债务仍应承担有限责任,不能因为他(她)退伙,就觉得这个企业再也跟他(她)没关系了,就甩手走人什么都不管了。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既然这么大胆敢转,那他(她)就要对其转之前还是有限合伙人期间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不再是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对转为普通合伙人之后的债务,承担的肯定是无限责任。
同理,一个普通合伙人新入伙,他(她)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也应该承担无限责任。若普通合伙人退伙,对其退伙前相关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责任。普通合伙人转为有限合伙人,要敢做敢当,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责任,不能因为胆子小了、退缩了就不对其胆大时让企业欠下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对转为有限合伙人之后的债务,才承担有限责任。
但是,既然还是合伙企业,就需要有人承担无限责任。因此有限合伙企业里,至少要有一个人是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否则,如果所有人都承担有限责任,那就不是合伙企业了,合伙企业就必须解散了。
我们可以发现,企业发展到有限合伙企业这个类型,越来越像公司制企业了。是的,如果有限合伙企业所有人都承担有限责任,就是公司的雏形了。
四、公司制企业
公司制企业,是一种现代企业类型,简称公司。公司制企业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投资者叫股东。公司制企业跟别的企业类型最大的不同在于,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
何为独立法人?法人,就是法律上的人。也就是说,在法律面前,公司和我们一样,都被视为一个人来看待,只不过我们人是有生命的自然人,而公司没有自然生命,叫法人。
一个公司既然在法律面前和我们一样是一个人,那公司就应该是独立的一个人。因此,可以这样理解:一个人创立了一个公司,那么这时就有两个人,一个是老板自己,是自然人;另一个是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
既然公司是独立的法人,那么这个公司的所有财产,就都是公司的,而不再属于老板了。例如,一个人投资了1000万元创立了一家公司,那么这个1000万元以后就属于公司的,而不再是老板的了。这样一来,老板就不能随随便便拿回这1000万元了,除非老板决定撤回投资,或公司这个独立法人决定给老板分红。
我们打个比方解释独立法人。公司老板通常会有这样一种情怀,他(她)会觉得一个公司就像他(她)的孩子一样,对公司很有感情。老板创立公司,就好比生了一个小孩,这个小孩就是一个独立的人。你给小孩100元零花钱,这钱就是小孩的了,就不是你的了。除非你决定要回这100元(撤回投资),或者小孩愿意给你10元(分红)。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虽然是一个独立法人,但它毕竟只是一个法律上的人,没有脑袋、眼睛、耳朵、嘴巴、身体、四肢,不会听说读写,不会处理事情。当公司利益受损时,它不会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因此,法律规定要有一个自然人来代表公司处理事情以及维权。这个自然人就叫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叫法人代表,一般由公司的老板来担任。
这就好比一个还未成年的小孩还不懂事,还没有能力自己处理事情,需要由家长替小孩做决定。当小孩在外面被欺负时,也需要家长出面为小孩公平解决问题,维护利益。家长就是这个小孩的监护人,代表这个小孩与这个社会打交道。
既然老板是这个公司的法人代表,替公司决定事情,那么虽然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但老板权力也很大,公司就得听老板的。因此,老板可以决定公司所要经营的业务,可以决定公司是否向老板分红,分多少,或者当公司经营不善时是否撤回投资等事项。
这就好比孩子虽然是一个独立的人,但孩子还是得听家长的话。家长可以引导,让孩子做什么和不做什么,可以让孩子分给家长10元零花钱,或者当孩子不乖时干脆收回之前给的100元零花钱。
讲到这里,我们已然感受到了,独立法人是公司制企业最大的特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都不是一个独立法人。这两类企业的财产与老板都没有单独区分开来,都是老板的,老板直接控制这些财产,可直接撤回投资和分红。相反,因为公司是独立法人,老板只能间接控制公司的财产,通过替公司做决定的方式撤回投资和分红。
看到这里大家会觉得,无论直接控制还是间接控制,实质最终都是老板在控制。那么独立法人的优越性体现在哪里呢?没错,还是离不开本节开始时说的那三点,资金需求的多少、经营年限的长短和承担责任的大小。
公司制企业相比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资金需求呈指数型增长。独立法人使公司能够更广泛地向社会投资者筹集资金,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最好体现。公司的投资者叫股东。股东之间可以互不认识,只要有资本,愿意投资,某人就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这打破了以往大多靠朋友关系合伙创立企业的局限。有限责任公司毕竟还没有上市,股东人数还算比较少,资金来源还是比较局限。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把股权细分成一份份股票,只要买一手(100股)股票,就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这更显示出独立法人向社会公众广泛筹集资金的优势。
股东按出资比例决定其在公司话语权的大小和分红的多少。出资较多的叫大股东,出资较少的叫中小股东。出资比例大于50%的股东叫绝对控股股东,因为别人的股份即使全部加起来也不可能比他(她)还多,他(她)绝对比别人多。出资比例虽然未大于50%,但别人的股份都比较少比较分散,例如,一个人独占40%,其余12个人每人占5%,合计60%,那么这个人叫相对控股股东。之所以说是相对的,是因为别人的股份都比较少,他(她)相对来说是控股的。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因为存在一种情况,就是这12个人有可能联合起来一致行动,这60%显然就比40%多了。
公司制企业具备了独立法人特征,公司的经营年限,也不再受自然人生命年限的限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因为不是独立法人,与老板生命年限相关。一般来讲,当老板老了,没精力再做了,企业也就不会再经营下去了。但公司不一样,特别是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交易日时刻进行着,大家可以通过买入股票成为股东,也可以通过卖出股票而不再是股东。这样,公司并不会因为某个股东老了就经营不下去。公司只要不破产不被清算,就会持续经营下去。公司持续经营,为公司业务的长期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时间保障。
公司拥有独立法人地位也意味着,股东只需承担有限责任即可,即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务所欠下的债务负责。这其中的道理在于,既然公司是独立法人,那么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欠下的债务,都是以公司的名义。公司跟别人产生商业纠纷,上法庭败诉需要赔偿时,都是以公司的名义,不能再把股东也拉进无底洞来承担责任。所以,公司只能以自己作为独立法人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偿还债务。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拥有的所有财产,就是股东投入的资产以及经营这些资产为公司所赚到的钱。如果公司所有的财产还不足以抵偿债务或赔款,那不好意思,不能再找股东索赔了。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公司破产清算后分掉公司的所有财产,如果还不够分只能自认倒霉,不能再找股东讨了。如此,公司独立法人相当于一道防火墙,为公司的股东提供了极大的安全感。
正因为公司独立法人所具备的这三个特征,才使投资者可以量入为出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无后顾之忧,才使公司能够做大做强,集中力量办大事,才使公司制企业成为现代的主流企业类型,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更多活力。
当然,独立法人也给公司带来一些不利的地方,我们将在第二节进行介绍。
讲到这里,我们可以用表1-1清晰地对三种企业类型进行对比总结。
第二节公司治理
企业发展到公司阶段,特别是一个集团,公司的人数可谓非常多了。我们通常说,管人是最难的。一个公司有这么多人要管理,可以说是难上加难了。
管人难,无非是因为人有欲望。人们的欲望表现在对名和利的追求,并且希望承担的责任越少越好,也就是权、利、责三方面,即权力、利益和责任。
为了管理好这么多人,经过长时间不断地研究和改进,人们形成了一套治理公司的方法,这就是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就是为了解决公司中人们的权力、利益和责任的分配,让大家觉得公平合理,不至于出现有人位高权重责任轻,钱多事少离家近的情况。
一、公司治理问题
公司治理有三大问题:一是经理人对于股东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二是终极股东对于中小股东的“隧道挖掘”问题;三是企业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问题。现在对这三个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一)经理人对于股东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我们已经知道,公司制企业是一个独立法人。独立法人使公司实现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也给公司带来一些弊端。股东们出钱投资公司,公司的所有权就是股东的。但是,股东们只想出钱赚分红,不想经营公司。于是,股东们就要聘请职业经理人来经营管理公司。所以,公司的经营权就在职业经理人手中了。这样,股东们就不必亲力亲为,而是委托职业经理人来打理公司,并给予其报酬。职业经理人受股东委托,领着年薪而打理公司。试想,一个公司是你的,你却雇别人来打理,这必然会产生问题。公司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给公司带来委托代理问题。虽然经理人受雇于股东,但经理人手中掌握的实际资源和权力比股东大得多,甚至可以控制整个公司,这就是内部人控制。
委托代理问题的根源是信息不对称,表现为雇用前逆向选择和雇用后道德风险两类问题。
信息不对称很好理解。你是你,别人是别人,股东是股东,经理人是经理人。你雇别人来帮你经营公司,你不可能完全了解他(她)的情况,他(她)也不可能告诉你所有事情。双方互相知道的信息是不一样、不对称的。
雇用前信息不对称,是说你要雇一个经理人,你却不知道他(她)的真实能力怎么样,因为只有他(她)自己才知道自己真实能力怎么样。没办法,你只能通过他(她)的简历来了解他(她)的学历,了解他(她)之前的工作经验。但是,毕竟简历是他(她)自己写的,你也不知道里面有多少水分。我们挑选人才,建立在了解的基础上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但是现在的情况是,你不了解这些职业经理人却要去选择他们,这就是逆向选择。
雇用后信息不对称,是说你只出钱,雇人经营,那么经营者所掌握的信息就比你多。即使经理人向你汇报经营情况,你也不可能了解到所有信息。更何况,有些事情经理人并不想让你知道。那么这时,就要看这个经理人的道德素质如何,是否尽职尽责为你工作。这就是道德风险。
因为经理人与股东存在着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经理人若存在道德风险,他完全可以不顾股东,利用在职便利为自己谋利益,而不是为股东谋利益,这样就不会为公司创造价值。他可以上班偷懒敷衍,拖拖拉拉不好好工作,也可以乱花股东的钱,享受过高的在职消费,盲目投资各种项目,等等,反正最后亏的也不是他自己的钱,相反他还会拿到保底年薪。但这样做也会对他个人的声誉造成一定的影响。
为了解决雇用后的这些问题,你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你跟他(她)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就要写清楚,他(她)可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如果违反了,要赔偿你多少钱。
(2)对他(她)进行监督,例如大公司有监事会监督,让经理人平时为你好好做事情。
(3)给他(她)一些激励,例如年薪的多少与业绩挂钩,给他(她)一些股权激励,等等。
(二)终极股东对于中小股东的“隧道挖掘”问题
终极股东就是大股东。一个公司的矛盾除了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所带来的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矛盾,还体现在股东自己圈里的大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矛盾。
我们经常听到大股东侵蚀小股东利益的事件。例如,大股东仗着自己股份较多,决定权较大,操纵会计利润,财务造假,与公司进行一些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将公司的资产和利润转移到自己口袋里;还通过一些高派现,低价收购股票等方式为自己谋利益。这些行为,中小股东有时不知道,我们把这些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形象地比喻为“隧道挖掘”,即在暗地里挖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企业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问题
公司的利益相关者不仅包括我们上面讲的股东和经理人,还包括一些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司也应尽可能为这些其他利益相关者谋利益,使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的债权人、员工、供应商、顾客等,这些都是与企业签订合同的利益相关者,例如,借贷合同、劳动合同、购销合同等。对于这类利益相关者,只要合同条款合理,就能对公司起到约束作用,使公司不敢侵害他们的利益。
社区、政府等,这些都没有与企业签订合同,但也是公司的其他利益相关者。这就要靠公司自觉为这些非合同利益相关者谋利益了。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不仅应该以赚钱盈利为目的,还应该做一些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例如保护环境,为所在地区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分力量,等等。这些行为反过来可以提高公司的声誉,为其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二、公司治理内部结构和外部机制
为了解决这三大问题,需要从公司内外部下功夫,双管齐下,以尽量遏制这些问题。内部,公司要合理设计和执行内部治理结构;外部,相关市场要完善良好的外部治理机制。
(一)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从上到下分别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受监事会监督)和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这里的经理是指总经理,副经理是指副总经理,并不是指我们平时说的财务经理、销售经理、售后经理等职能部门经理。这些职能部门经理连高级管理人员都排不上号。有些人听到别人都叫总经理为“总”,还以为总经理就是一个公司最大的,其实这是一个误区。我们可以看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都比总经理大。
股东大家都很熟悉。股东分为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我们买股票后一般都是普通股股东。
普通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剩余收益请求权。这就是说,公司赚到钱了,得先给员工发工资,得先偿还债权人利息和本金等,最后剩下的才是普通股股东的。因此,普通股股东所承担的风险比员工和债权人大。员工干了多少活就得给多少钱,不能拖欠。债权人借你钱,你要是不还或还不起,他会直接把公司告上法庭甚至搞破产。因此,如果公司效益不好,不好到连工资都发不出去,连债务都还不起,那普通股股东更是血本无归了。
(2)剩余财产清偿权。这就是说,在公司破产清算时,公司剩下的财产,依然要按顺序先给员工发工资、交社保等,再把所欠的税款缴清,最后把债务给偿还了,剩下的钱普通股股东才能分。如果破产清算时连工资都发不出去,连欠税都缴不起,或者连债务都还不起,按顺序排到哪类人还不起,那一类还得按比例来分配剩余财产,普通股股东当然一分钱都别想拿到。
(3)监督决策权。我们常听到股东“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这两个词,这与监督决策权有关。“用手投票”就是说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按股份比例投票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决定公司的一些重大事项,我们将之形象比喻为用手好好干活,好好监督和决策。“用脚投票”是说当你对这家公司不满,不想再参与这家公司的任何事情了,就可以把股票转让卖掉,我们将之形象比喻为一脚把它踢开。
会计部分
第一章企业与会计概述
第一节企业发展历程
第二节公司治理
第三节公司财务报告
第四节公司财务会计记账方法
本章小结
第二章公司财务报告
第一节资产负债表
第二节利润表
第三节现金流量表
第四节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五节附注披露
第六节合并财务报表
本章小结
第三章公司财务报表分析与管理
第一节常用财务比率分析及资本结构
第二节杜邦分析体系
第三节管理用财务报表
本章小结
会计部分小结
税法部分
第四章税法概述
税收的作用及征税原理
本章小结
第五章增值税、所得税征税原理
第一节增值税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
第三节个人所得税
本章小结
第六章其他税种简介
第一节进口和消费相关税种
第二节不动产相关税种
第三节交易相关税种
第四节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相关税种
第五节剩余其他税种
本章小结
税法部分小结
参考文献
附录财务报表格式
附录1资产负债表
附录2利润表
附录3现金流量表
附录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附录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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