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建设涵盖广西、广东和海南三个省区的北部湾国家城市群,提出要把北部湾打造成环境友好型现代产业体系的新型城市群,坚持绿色化、特色化发展方向。同时,北部湾城市群也是中国规划面向东盟发展的重要门户。绿色金融的出发点是通过金融工具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金融手段缓解能源和环境问题。《北部湾城市群与东盟绿色金融合作模式研究》通过研究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中绿色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研究借鉴国内外其他发展绿色金融地区的成功经验以及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特点的基础上,找出适合北部湾城市群绿色金融合作发展的路径;进而,针对北部湾城市群与东盟国家发展的现状与特点,以绿色金融发展为主要驱动力,研究提出北部湾城市群与东盟国家绿色金融合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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