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作者的一本重要社会学著作,与其代表作《社会分工论》的联系十分密切,可以视同《社会分工论》的续篇。
作者在书中批判了以个体心理学解释自杀现象的传统理论,建立了用社会事实的因果关系分析自杀的理论,阐述了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作者指出,自杀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跟种族、遗传、个人素质、心理状态、自然条件等因素无重大关系,跟社会环境,包括经济、政治危机、社会动荡、工作变化、生活变迁等因素,却息息相关。作者按照自杀的不同原因,将其分为三种类型:即利己主义自杀、利他主义自杀和由于社会混乱引起的自杀。作者设想通过下述方式防止和消除自杀,包括对自杀者进行惩罚、对悲观主义者促其精神恢复正常、通过改进教育增强人们的信心、重新发挥家庭的作用以防止自杀以及恢复行会使个人命运同集体联系起来。
自杀论
序
导论
第一编 非社会因素
第一章 自杀与心理变态
第二章 自杀与正常的心理状态种族遗传
第三章 自杀与自然因素
第四章 仿效
第二编 社会原因和社会类型
第一章 确定社会原因和社会类型的方法
第二章 利己主义自杀
第三章 利己主义自杀(续)
第四章 利他主义自杀
第五章 失范自杀
第六章 不同类型自杀的各种个体形式
第三编 作为一般社会现象的自杀
第一章 自杀的社会因素
第二章 自杀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第三章 实际的结论
附录
一、图一 自杀和酗酒(四幅)
二、图二 法国各县的自杀人数(1887-1891)
三、图三 中欧的自杀情况(根据莫塞利的材料)
四、图四 自杀人数和家庭密度(人口数)
五、图五 自杀和财富
六、各年龄组有配偶者和丧偶者按有无子女分类的自杀人数
论文
自杀和出生率:道德统计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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