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构与实践探索》:
一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的机构设置
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的部门涉及事业单位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其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以及事业单位自身。科学划分各个部门的管理权限,是科学有效地管理事业单位工资的前提条件。
在全国层面,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其主要职能是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拟定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在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如财政部等,制定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政策、核定各部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监督管理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情况。鉴于事业单位数量大、人员多、行业广、工资水平差距大的特点,将来可在人社系统的工资部门下设审评中心,专门负责核定各行业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
行业主管部门是进行事业单位管理的实际部门,负责具体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实施,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监督制定所属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切实承担事业单位管理的职能。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针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体系,对事业单位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影响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事业单位对其内部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考核指标要突出公益性导向,体现事业单位公益目标任务完成的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财政拨款、绩效工资总量和单位负责人的工资水平挂钩,加强对事业单位内部考核的指导,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事业单位拥有内部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在国家政策、行业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决定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办法。例如在公立医院改革中,要求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绩效分配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
二事业单位工资分级管理体制
事业单位工资分级管理体制是指拥有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权限的政府部门按照行政级别进行权限划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目的是保证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的统一性和灵活性,也就是说,国家统一制定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政策,从而保证统一性;但国家主要进行原则性和方向性的规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允许各个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从而保证灵活性。
(一)国家层面的分级管理
从全国层面来看,分级管理主要表现在国家和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分权。国家主要负责制定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政策和工资标准,对各类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进行政策指导和宏观管理,合理调控地区间、行业间事业单位的收入水平;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调控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收入水平,加强对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监督管理。中央政府出台统一的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制度和津补贴制度,制定基本工资标准以及津补贴标准;宏观调控全国事业单位工资总水平,监督各地工资水平决定和调整;国家人社、财政部门负责.调控中央有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水平,监督中央有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施情况。地方政府执行国家统一的基本工资制度和津补贴制度;在中央规定基本框架内对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水平进行管理,合理调控各类事业单位之间的收入水平;监督当地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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