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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抗战遗址基础研究史料汇编
0.00     定价 ¥ 226.00
泸西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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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229152567
  • 作      者:
    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
  • 出 版 社 :
    重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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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通过《重庆抗战遗址基础研究史料汇编》,读者能较为全面地了解抗战时期大后方政治、文化、教育等机构的生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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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重庆抗战遗址基础研究史料汇编》对与重庆八路军办事处,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在重庆的行政机构,抗战时期内迁学校、工厂,以及张自忠墓、杨沧白墓、黄山空军烈士墓等抗战遗址相关的档案文献史料进行了梳理、归类,较为全面、真实地反映这些抗战遗址的形成、作用以及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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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一、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

1. 第十八集团军重庆办事处为迁移办公地址致交通部重庆电话局函(1939年6月19日)

迳启者,本处城内机房街70号原来地址自迭遭敌机轰炸后,门窗户壁皆多损坏,且近来该处已拆为火巷,街道堵塞,交通亦多不便,现拟本月二十一日迁至曾家岩50号为临时办公处。以后凡有公文函件及洽商事宜均直向上列新迁地址接洽。相应函达,请烦查照为荷。

此致

交通部重庆电话局

第十八集团军重庆办事处

 

2. 第十八集团军重庆办事处为告知复员后通讯地址致电信总局函(1946年10月1日)

迳启者,本处已于上月底全部复员还都,今后如有化龙桥红岩嘴23号本处电讯,即希贵局转交中山三路263号中国共产党代表团收为荷。

此致

电信总局公察

第十八集团军重庆办事处

 

3. 重庆行辕为撤销第十八集团军重庆办事处给市警察局代电(1946年10月14日)

重庆市警察局唐局长:

据第十八集团军重庆办事处处长钱之光呈称,本处复员完竣,在渝办事处即行撤销,报乞备案,等情。仰知照。渝张群(35)酉寒务一印

 

4. 第十八集团军驻渝办事处为租用曾家岩50号附1号与业主赵□□订立房屋租约(1942年10月1日)

立租约人:赵□□(以下简称甲方)

     龙飞虎(以下简称乙方)

今因乙方向甲方租得曾家岩50号附1号住宅,计底楼房间大小共7间、走廊1间、厨房1间,计洋每月50元;二楼房间大小4间,计洋每月35元;三楼房间共计4间,计洋每月25元;共计大洋110元,言明每月照付。乙方如加装修,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征得同意。乙方自动退租迁移他处,亦不得将此屋转租他人。空口无凭,立此为据。

 

立约人 赵□□

十八集团军驻渝办事处科长龙飞虎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十月一日立

 

5. 重庆市警察局为赵□□收回中共代表团租用曾家岩23号房屋上市政府呈(1947年3月1日)

案据本局第六分局本年三月十一日呈称:案据曾家岩分所本年三月九日呈称:案据中一路居民赵□□本年三月九日呈称:呈为所有曾家岩23号房屋转为中国共产党代表吴玉章租用,请准予收回事。窃该号房屋原系于民国二十七年租与现任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委员长陈长蘅及国府委员张继租用,不久张委员迁往李子坝,陈委员长迁往独石桥,而以该屋转租与前军事委员会政治部副部长周恩来。该时因轰炸甚烈,佩移居乡下,对该屋未能加意管理。〈……〉共方人员离渝,□□谨此呈请钧所准佩与该方终止租赁关系,俾能收回自用,临颖不胜屏营待命之至。等情前来,理合据情报请钧分局鉴核。等情。据此,经传询该业主赵□□,据称各节如前情,并提出租约一纸,经查核属实。查该房屋内住中共人员现已撤退完毕,该处是否准由业主收回自用之处未便擅理,理合抄同租约(原租约由业主保存)具文转请鉴核示遵。等情。附抄租约一份。据此,理合抄具原租约呈请鉴核示遵。

谨呈

市长 张

警察局长 唐毅

 

6. 重庆市政府为办理赵□□收回曾家岩23号房屋致重庆警备司令部代电(1947年3月28日)

重庆警备司令部勋鉴:案据警察局三月十七日督调字第38号呈称:案据本局第六分局“云云……,鉴核示遵”等情,附租约一份。据此,除指令外,相应抄同原件电请查明核办为荷。重庆市政府市秘一寅印

 

7. 重庆警备司令部就赵□□收回曾家岩23号房屋致重庆市政府代电(1947年4月1日)

重庆市政府公鉴:市秘一字第1198号代电暨附件敬悉。本案前据赵□□呈请来部,经查属实,业已批示准予收回矣。相应复请查照为荷。重庆警备司令部(卅六)(卯)(东)副三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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