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索珀看来,“我们为什么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是政治理论和法理论共同的核心问题。
在法理论中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同时回答“什么是法律”。
所以《法理论》试图联合法理论和政治理论来回答守法义务问题。
作者据此提炼了守法义务成立的两个条件:
①尽管法律可能有缺陷,也可能与个人的要求相冲突,但是,有法律比完全没有法律好;
②为了维护整个共同体的利益,包括维护异见分子的利益,掌权者付出了真诚的努力。
其中任何一个条件的缺失或蜕变都会导致法律制度发生病变,特别是当官方对正义之宣称的诚挚性消失时,就不再有法律制度,有的仅仅是强制制度,此强制制度甚至不能对其公民施加初显义务。
本书探讨了法理论和政治理论共通的核心问题,并以简短和精确的方式展现了各学派的观点。
这是一本入门型读物,不要求读者熟谙相关文本。
总 序 001
弁 言 004
《法理论》导读 / 汪雄 001
第1章 引 言 033
动机难题 034
法理论与政治理论 045
病灶与诊断 053
第2章 法理论 058
古典实证主义:认真对待奥斯丁 059
现代实证主义:探究规范性 075
崭新起点:认真对待义务 095
自然法和其他诸种非理论 115
法理论 121
第3章 政治理论 124
初步准备 125
通常范式的失败 135
自律与权威 150
政治义务理论 158
重访法理论和政治理论 169
第4章 联 结 174
政治理论与法律的概念 174
法理论与义务的概念 180
第5章 适 用 187
法律、道德和确定性 187
法院与立法机关 200
可接受性之声称 212
权利的概念 223
商谈权 236
死亡和变容 249
第6章 弦外之音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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