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建远,河北省滦南县人。现任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清华大学法学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凯原学者”,清华大学法学院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第十二届全国人*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第十三届全国人*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中共北京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会长、东南大学等校的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员。。
被评为第二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2012年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2019年度“清华大学先进工作者”、被评选为“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作者(2019年版)”、清华大学教书育人奖、清华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清华大学良师益友(六次),入清华大学良师益友名人堂。
受全国人*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及民法室之邀,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研讨工作,参与了原国务院法制工作办公室组织的若干法律草案的研讨、论证工作,参与了*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多件司法解释草案以及疑难案件的研讨、论证工作,参与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有关疑难案件和指导性意见(草案)的研讨、论证工作,参与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疑难案件研讨工作。
代表性著作有:《合同责任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准物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版、2012年第二第二版)、《土地上的权利群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论争中的渔业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合同法总论(上卷)》(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二版年版)、《物权法》(第*第*至四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物权:规范与学说——以中国物权法的解释论为中心》(上下册)(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合同法》(第*第*至三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债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债权:借鉴与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版第*版、2014年第二第二版)、《民法总则:具体与抽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合同解释论——规范、学说与案例的交互思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中国民事典型案例评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中国民法典释评·物权编》(上下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主编《合同法》(第*第*至六六版)(法律出版社)、《我国物权立法难点问题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公开发表《“四荒”拍卖与土地使用权》、《无权处分辨》、《履行抗辩权探微》、《混合共同担保人相互无追偿权论》、《侵权责任法应当与物权法相衔接》、《论归责原则与侵权责任方式的关系》等学术论文269篇。其中,《物权:规范与学说——以中国物权法的解释论为中心》入选“三个一百创新图书出版工程”、荣获第三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准物权研究》荣获司法部第二届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首届中国优秀法学科研成果二等奖;《论争中的渔业权》荣获司法部第三届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第六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优秀奖;《土地上的权利群论纲》和《论归责原则与侵权责任方式的关系》先后荣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侵权责任法应当与物权法相衔接》、荣获北京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水权与民法理论及物权法典的制定》荣获第四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物权法》(第二版)荣获清华大学优秀教材奖一等奖,、第三届中国大学出版社图书奖一等奖;《合同法》(第二版)荣获清华大学优秀教材特等奖。其主编的《合同法》(2000年)荣获司法部第*届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二等奖。与王利明教授合著的《合同法新论·总则》荣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二等奖;参与撰稿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梁慧星主编)荣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著作奖二等奖;参与撰写的《法治:理念与制度》(高鸿钧教授主编)荣获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国家图书奖。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