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理念导读(第3版)》:
1.需要的体系。黑格尔指出:市民社会,这是各个成员作为独立的单个人的联合。人作为独立的单个人,这是市民社会与以往一切社会最重要的区别。人有居住和穿衣等需要,为这类需要服务的手段和满足这些需要的方法本身又产生抽象的需要。作为生物,人有权把他的需要作为他的目的,市民各自有权把本身利益作为自己的目的。但是,在市民社会中,利己的目的,就在于它的受普遍性制约的实现中建立起在一切方面相互依赖的制度。不然,个人的生活、福利以及他的权力定位,就无法得到肯定。如果他不同别人发生关系,他就不能达到他的全部目的,因此,其他人便成为特殊的人达到目的的手段。也就是说,我既然从别人那里取得满足的手段,我就得接受别人的意见,而同时我也不得不生产以满足别人的需要。所以,市民社会是物质生活的领域,要满足需要,不仅要有一般意义上的生产劳动,而且要有教育这种劳动。黑格尔在一定程度上科学地阐明了市民社会的本质特征,即它是一个以满足需要为目的、以生产劳动为手段的物质生活领域,具有经济性与私人性。
2.司法,是法的现实化。需要体系的原则所体现的,仅仅是抽象的所有权的法。就是说,人人都有权获得财富和占有财富。它只是内在地起作用,即自在的。这时,法尚未表现出其效力。所以有权的法一旦经过司法来加以保护,才达到其有效的现实性,成为自为的。当人们感到法是保护需要体系的外部条件的时候,便具有了法的思想,并开始为自己制定法律。法律是指导人按照某种普遍物来行事,它要成为有效的东西,就必须为人们所知道。作为法律的法,是自在的法的一种客观实在的形式,即实定法。
3.警察和同业公会,它们是增进个人特殊福利的组织,因此与一般地保护所有权和人身的司法不同。警察是一种保安权力。警察要监督和管理普遍事务和公共设施,包括:调整生产与消费之间的不同利益,照料路灯、桥梁、日常必需品价格、卫生保健等设备,保证人们分享普遍财富,实行强制教育。要防止挥霍,督促市民自谋生路,解决贫困的问题。要进行国际贸易,开拓殖民事业。如果说警察主要地以外部的方式保护和保全特殊利益的话,那么,同业公会则主要是以社会的内部方式实现和促进特殊利益。同业公会是产业等级特有的。它是劳动组织,依据市民社会成员的特殊技能吸收其为会员。同业公会的权利是:照顾其内部的自身利益;接纳会员;关心所属成员,防止特殊偶然性,对成员加以教育培养。
应该指出,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描述,大体上把握了市民社会的一般性特征。例如黑格尔把市民社会视为个人所有权得到法律确认与保护的、建立在契约性基础上的、追求个人利益的经济活动的领域,并对它的构成要素,即等级、社会组织等进行了分析,指出了中间组织作为联系个人与国家政治中介的重要性。这些规定与分析基本上是准确的,虽然它们在一些方面还是相当粗线条的,例如等级概念,实际上,在他的等级概念中,还有不同的阶级与阶层之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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