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不仅是中国《民法典》的总则,甚至不仅是包括《民法典》及《民法典》之外的民商事特别法的中国私法的总则,而是当今中国法律体系的总则。
学习民法的传统方法,系以民法概念体系为对象。即所谓教义学方法。是现今法学院民法课堂教学采用的方法。通过这种学习方法,可以掌握一整套民法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为今后从事法律职业奠定知识基础。但法官裁判案件、律师办理案件,所面对、所理解、所解释、所适用的,却不是民法理论,而是民法条文。于是,须将在法学院所习得的民法理论体系,转换为民法条文体系。这是作者提倡以民法条文体系为对象的学习方法的缘由。
本书初版于2018年5月,时值《民法总则》施行之际。内容为对《民法总则》重要条文的解读。此次修订,除对初版内容作了订正外,增加了对初版未解读条文的解读。亦即修订版对《民法典》总则编全部条文作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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