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法律以刑法为基础,其主要的法律后果就是刑罚,它轻则剥夺人之财产、自由,重则危及生命,是一种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最严厉的惩罚措施。这种可怕的惩罚措施缘何而生?为何存于人类社会?它经历了怎样一种发展阶段?带着这些疑问,我们试图展开刑罚的历史。
刖刑是一种断足的酷刑,有一个叫作"履贱踊贵"的典故就与刖刑有关。
春秋时期的齐国有一位著名的贤臣晏婴,他曾辅佐齐国三位君主,齐灵公、庄公和景公,深知民间疾苦,体恤民众,经常劝谏君主要为政俭约,宽刑减赋,对齐国政局的稳定,经济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景公在位之初,好用严刑苛政,一时受刑之人非常之多,百姓苦不堪言。晏婴看在眼中,急在心里,但是又不好直接向景公谏言。
有一次,齐景公看到晏婴的住所离市场很近,十分嘈杂,想要给晏婴换个安静的地方。晏婴婉言谢绝,说:"先人住在这里,我不足以承继祖业,住在这里已经很过分了,而且住在市场附近,早晚能够从市场得到所需要的东西,这非常方便,不敢麻烦君上为我建造新宅。"景公于是问他:"你在市场旁居住,那市场上什么东西贵什么东西贱啊?"晏婴回答说:"履贱踊贵。"履就是鞋子,而踊是"刖足者之履",是一种假足。晏婴的意思显然是在讥讽景公的严刑政策,造成受刖刑的人太多,人们不得不去买假脚戴上,以致假脚反而比鞋都贵。景公听后,马上醒悟,下令减轻刑罚。
《韩非子》中和氏璧的故事为国人所熟知,但这更是一个与刖刑有关的悲惨故事。
"楚卞和往荆山,见石中有璞玉,抱献楚历王。王使玉人相之,曰:'石也。'王怪其诈,刖。历王卒,子武王立,和又献之。王使玉人相之,曰:'石也。'王又怪其诈,刖其右足。武王卒,子文王立,和欲献之,恐王见害,乃抱其璞哭三日夜,泪尽继之以血。文王知之,使谓之曰:'天下刖者多,子独泣之悲,何也?'和曰:'吾非泣足也,宝玉而名之曰石,贞士而名之曰诈,是以泣也。'王取璞,命玉人琢之,果得美玉,厚赏而归。世传和氏璧,以为至宝。"为了巴结君王,卞和献上宝玉,可惜两任楚王都不识货,先是刖左足,后是刖右足,可卞和还是不死心,抱着玉璞大哭三天三夜,涕泪泣血感动了第三任楚王,收下了他的宝贝。
有人说卞和是玉痴,为了玉被人赏识,断胳膊断腿也在所不惜,但在更深的层面上,和氏璧的故事何尝不是将国人千百年来对于权势的极度渴望、媚从,以及把那根深蒂固的奴妾臣仆文化体现得淋漓尽致呢?玉的品质、人的才干又何需权贵认可呢?
有意思的是,这块当时让楚王不屑一顾的石头后来竟成为最高权力的象征并见证了政权的迭替兴亡。和氏璧后来成为楚国的镇国之宝,楚国衰落后,和氏璧落到赵惠王手中,而秦国昭襄王也想得到这块玉,诈称"愿以十五座城"换和氏璧,亏是赵将蔺相如"人与玉石俱亡"的坚决态度使得"完璧归赵",但后来秦灭六国,赵王乖乖地将和氏璧奉上,秦国宰相李斯在和氏璧上刻上"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篆字,从此和氏璧就成为皇帝的玉玺,成为封建帝王权力的象征。
第一章 追本溯源:刑罚的起源与发展
一、关于刑罚起源的几种学说温馨提示:请使用泸西县图书馆的读者帐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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