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创新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作方式方法,拓展站点服务功能,整合站点服务手段,提高站点服务职工精准化水平,2020年5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规范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本指导手册分章节系统解读了《指导意见》的重要内容和安排举措,并介绍了各地在推进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中探索的经验做法,从而进一步推动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实现站点广覆盖、服务多元化,履行好工会维权服务的基本职责。
《指导意见》:站点主要以环卫工人、出租车驾驶员、交通警察、快递员等户外劳动者为主要服务对象。各地可根据实际扩展服务对象范围。
站点应提供能解决户外劳动者“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如厕难”等现实问题的相关服务功能。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拓展站点服务功能,把站点打造成改善户外劳动者劳动条件的平台,宣传和教育户外劳动者的阵地,树立工会形象、彰显工会作为的窗口,全社会奉献爱心、传递正能量的纽带和桥梁。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印发的《关推进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的通知》已基本明确站点服务对象,即在有条件的县级以上工会组织建立以环卫工人、出租车驾驶员、交通警察、快递员等户外劳动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服务站点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乡镇 ( 园区 )建立服务站点。服务内容主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户外劳动者的生产生活条件,重点解决饮水、就餐、如厕和休息等实际问题。值得一提的是,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一些地方将货车司机、建筑工人,乃至新业态从业人员也纳入了服务对象范围。
第一部分 《关于规范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二部分 服务对象篇
第三部分 建设方式篇
第四部分 标识规格篇
第五部分 建设标准篇
第六部分 资产运行篇
第七部分 制度规范篇
第八部分 考核评价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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