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学史》:
懂得了孔子美学结构的整个的核心和实质,也就可以看出孔子在美学上的贡献在于不把个体和社会看作是绝对不能相容的东西。它一方面充分肯定了个体感性存在的现实性、合理性以及个体人格的独立性、主动性,另一方面又认为个体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得到发展,个体感性的愉快和满足、个体人格的发展同社会的伦理道德要求是可以而且应该统一起来的。由于孔子能够从个体与社会的统一这样一个根本的出发点上去观察美和艺术的现象,这就使他那些尽管是片断零碎的关于美和艺术的具有划时代的深刻的美学内容,并且对后世产生了持续的影响。因为美只有在个体与社会的统一中才存在,它是这种统一的感性现实的成果和表现,轻视和否定个体的感性存在,或把它同社会互不相容地对立起来都不可能达到对于美和艺术的本质的正确了解。而孔子的思想的优越和强有力的地方,正在于他站在这些观点的反面,因此他既不把审美和艺术看作多余的、无用的东西,或虚幻的、有害的东西,也不看作使个体离开社会而得到解脱的手段。他明朗地肯定审美和艺术是人类物质精神文化中不可否定的珍贵的组成部分,是促进个体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赋予了他的美学以一种鲜明的人本主义精神。这一点,不但从使审美和艺术摆脱远古宗教崇拜的束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就是在今天看来,也仍然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价值。
孔子在美学上有重大的贡献,同时也有它的历史局限性。这种局限性的根本之点,在于孔子虽然主张个体与社会、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但它理想中的社会却是注定了要被历史发展所否定的早期奴隶制社会,而且孔子还把回到这样的社会看作是解决个体与社会矛盾的唯一途径。毫无疑问,孔子梦想着要倒退回去的社会,较之于充分发达了的奴隶制社会,还保有氏族公社所残留下来的原始民主和人道精神,其阶级统治是较为温和的。但这终究是一个生产的发展非常有限、社会的交往非常狭窄,并且为氏族血缘的宗法等级关系和种种严格的礼仪所制约和封锁着的社会。孔子在这样一个社会的基础上来追求个体的和谐发展,这种发展当然带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它实质上不外是个体在一个狭隘封闭的社会结构中如何求得个人与周围社会的协调。对自然的征服改造,一切同物质生产有关的东西都委之于氏族贵族之外的“小人”。所以,孔子虽然深刻地意识到了美在个体与社会的和谐统一,但这种统一却是狭隘的、内向的、封闭的,它忽视了人与自然间的能动改造关系的意义,它把个体超出血缘宗法等级关系的发展看作大逆不道,禁止一切同“礼”相违背的激烈情感的流露和表现,从而也就把审美和艺术限制在宗法伦理道德所划定的狭隘范围之内,服从于“迩之事父,远之事君”这样一个极为有限的政治目的。所有这些,使得孔子的美学一方面要求个体在与社会的统一中得到和谐发展,另一方面却又极大地束缚着个体和社会的向前发展,使审美和艺术失去了广大的、多方面的生活内容,其中特别是排除了人对自然的征服改造、人与自然的矛盾冲突,而艺术对自然,则不过具有“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这样一种极为消极肤浅、被动的有限的认识作用而已。
既要求个体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同时又极大地束缚着这种发展,这是孔子美学内在地具有一个为它自身所不能解除的矛盾。这个矛盾是历史自身所具有的矛盾的反映,所以我们说这是历史局限性。马克思在把资本主义社会和古代社会加以比较时说:“幼稚的古代世界一方面是一种比现代世界更为高尚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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