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褚斌杰同志的论文也有重大的缺点。我以为那主要有两个:一是他把作品所暴露、讽刺的,和所歌颂、同情的,截然分开,成为不相干的两回事,以致他不得不拿“主题思想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的说法来做解释,其实很难使人信服;二是他似乎忽略了作品的主题思想和作品的题材血肉相连的有机关系,因此把作品“表现”和“歌颂”“爱情”的“主要思想”或“基本思想”脱离题材抽象地提出来,而没有说到这个主题思想和这个题材有什么内在的关系,也即是,作品所写的这个唐明皇和杨贵妃的故事,究竟表现了怎样一个特定的为别种题材所未能表现的关于爱情的主题思想的问题。
这后面提出的问题,也就是前文所引陈鸿《长恨歌传》说的“话及此事,相与感叹”的话里所曾触及的问题。我们现在可以问:这一“希代之事”究竟蕴有怎样一种重要特征意义的内容,以致使得他们当日谈起来就“相与感叹”,并且起意要请“多于情”的我们的杰出诗人写它成为诗篇呢?白居易用这个题材写成的诗篇,那吸引和打动我们的,那赢得历代广大读者热爱的,究竟是什么内在的东西呢?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我的不成熟的理解以为《长恨歌》的主题所反映的是:皇帝权位与爱情生活的矛盾。我们知道,皇权是封建主义制度的最高统治权力。一个人做了皇帝,就可以君临万民,享受种种为一般人所不能享受的特权。但是虽然如此,皇权仍然是封建主义制度所规定的,是属于封建主义制度的整个体系里面的统治形式。因此它仍然要受封建主义社会规律的限制,并不是因为皇帝享有特权,就可以不受封建主义制度的支配。封建主义制度的特点之一,是蔑视女性人格,相应地就是不容许夫妇男女之间有爱情的关系。封建主义制度只容许把女子当奴隶,当玩物,这是我们所熟知的。但人总有爱情的要求,所以一旦有了爱情,就与封建主义制度发生矛盾与冲突,结果自然是封建主义胜利,而产生爱情的悲剧。这也是我们所熟知的。那么,享有封建主义制度最高统治权力的皇帝,在这个问题上,是否能够享受什么特权呢?他在男女关系上是享有特权的。那就是像《长恨歌》所提到的那些“六官粉黛”和“佳丽三千”等等。但这正是属于封建主义制度范畴的,更为特征地体现了封建主义制度的本质的特权:那就是更主要把女子当成奴隶和玩物,不容许发生比较坚贞专一的、比较含有精神生活内容的相爱的关系。一句话,就是不许有爱情。因此,生活在这样的制度里面,一般的皇帝总就满足于这种特权,他们不要求爱情,也不懂得爱情。但有些个别的皇帝,由于特定的主客观原因,有时也会对女子发生爱情。这本非不可能的事,因为皇帝也是人,作为一个人的纯真善良的愿望与要求,有时他也能有。但在这样的时候,也就会更显著地与制度发生矛盾与抵触:所以在宫廷里,若有所谓“专宠”的情形,臣妾们就会危惧和不安;因为由于皇帝的种种特权,一个女子若被“专宠”,除了这事本身违犯制度、扰乱秩序而外,还会产生许多附带而来的严重弊病,给他的统治权位造成恶果。比如《长恨歌》里开头所描写的“姊妹弟兄皆列土”“不重生男重生女”之类情事,就都是的。所以爱情与皇权的矛盾,实即爱情与制度的矛盾,而它更足以充分暴露封建主义制度的破绽。
唐明皇对杨贵妃的“专宠”,造成了危害他的皇权统治的严重形势;这事最为突出地暴露了封建社会制度与爱情的矛盾。在那个矛盾爆发之时,就明显地表现出来:即使身居最高统治者地位的皇帝,也不得不违反自己的心愿,被迫牺牲爱情,牺牲自己所钟爱的女子,来服从封建主义制度的要求,以期挽救与继续维持其皇权统治。人们看得很清楚:实在不是唐明皇这个皇帝不好,“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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