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法总论》是在《科技法通论》(吉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的基础上修改、补充而成的。本次撰稿致力于以下创新尝试:(1)体例新。在国内首次把科技法学分为《总论》和《分论》两册。旨在突出科技法知识的核心内容,提高总论的地位,也可以发现科技法总论内容的薄弱现状,以便强化科技法基本理论的挖掘。(2)结构安排撰写有详有略,突出其科技法的特色。分“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三大板块,紧紧围绕科技法之促进科技创新的立法旨趣来架构和安排,以突出科技法学的本色。(3)内容追求“全”“深”“新”。所谓“全”,是指本书的内容试图涵盖科技创新过程全过程、研发的各环节,尤其是对立法目的、功能和任务,基本原则,以及科研诚信法律制度和科技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制度等较为薄弱的部分都有较为详细的阐述。所谓“深”,基于“总论”品格的要求,在事关科技法基本原理方面,对科技法的部门法地位、立法宗旨、功能、价值和任务,以及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等内容尽可能地追根溯源、深挖探微,详加阐发。所谓“新”,即本书尽可能反映科技法学研究的*新学术研究成果和体现*新的科技立法,如对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民法典》和刚刚第一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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