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者、律师代表对我国律师行业的发展、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的创新与发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划时代意义、“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的机遇与挑战的深入探讨。
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每年举办一次年会,本次论坛会议主题为新时代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本次年会论文围绕三个专题展开讨论,分别是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划时代意义、“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的机遇与挑战、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的创新与发展。该论文集共收录26篇论文,由专家学者、律师代表等对上述三个议题进行深入研讨。
本论文集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为新时代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的创新与发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划时代意义、“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的机遇与挑战、观点争鸣。
从律师法律援助的公益性谈律师行业税收政策的完善
《河南律师行业税收改革问题研究》课题组
【摘要】律师学研究会承担了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和省法学会2018年重点调研课题《律师行业税收改革问题研究》,本文是有关河南省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情况调研的阶段性成果。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部分,承担了越来越多的公益性法律服务,但由于长期以来律师被视为社会的高收入群体,国家的各项制度设计中,尤其是税收制度,并未对律师职业进行特殊的安排,这些制度设计并不能对律师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起到鼓励作用,因而对整个律师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建议在制定和完善律师行业税收政策时,根据律师事务所参与法律援助等公益性法律服务的特殊性,增加律师事务所办案费用的扣除比例,以体现对律师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的激励作用。
【关键词】律师法律援助公益性税收完善
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等公益性活动的政策依据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
党的十九大对依法治国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实践和理论的基础上,对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做了更加系统的阐述,使我们党关于法治的理论和思想趋向更加完善和成熟。
全面依法治国,有赖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努力,为实现这一目标贡献力量。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部分,在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律师通过法律服务向公民提供法律帮助;另一方面,律师承担大量的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政府法律顾问等工作,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为此,我国多年来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要求律师参与和承担相关的法律援助等工作。
目前律师参与的具有公益性质的法律服务及相关的政策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法律援助活动
我国从1994年开始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制度。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颁布的《律师法》规定了法律援助的有关内容。2003年,国务院颁布《法律援助条例》,确立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框架,标志着法律援助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律师法》第42条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这一规定,明确要求律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是律师法律援助的基本性规定。除此之外,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对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及其他具有公益性的法律服务提供了明确了要求。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三)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规定,“(三)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四)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五)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这些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援助的范围,对律师参与民事、行政、刑事等方面的援助均提出了要求。我国要求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这对律师的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律师更多地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中。
2法律援助值班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2017年8月)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在人民法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这对法律援助值班制度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由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刑事诉讼各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帮助,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该文件出台后,律师的法律援助值班制度在全国各地落地,律师要根据相关安排,参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法律援助值班工作,法律援助的制度化、常态化建设进一步得以巩固。
3信访值班
《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04〕151号文件)明确要求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并明确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等内容。《司法部关于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06〕46号)规定要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2015年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就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提出了一些意见,要求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城乡居民公共法律服务,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建立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实行律师代理司法申诉制度,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应当遵循无偿公益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信访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关于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6〕127号)进一步明确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等。
4参与涉法调解工作
2015年10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等文件,指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鼓励通过先行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按照上述意见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法发〔2016〕14号),指出“推动律师调解制度建设。人民法院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以及法律援助中心的沟通联系,吸纳律师加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名册,探索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鼓励律师参与纠纷解决。支持律师加入各类调解组织担任调解员,或者在律师事务所设置律师调解员,充分发挥律师专业化、职业化优势”。2017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及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律师调解工作模式”,要求在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等处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该意见还要求“健全律师调解工作机制”,明确律师调解案件范围,规范律师调解工作程序。自2017年以来,各地律师都积极参与调解试点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5其他各类公益性活动
目前,律师除参与上述公益性活动外,还承担着妇联、工会等各类社会组织的值班工作,以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律师进村、学校、工厂、街道、单位举办各类免费法制培训、免费法律咨询等活动、公益助残活动等各类公益性活动,相关的政策依据有《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司法部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等。
二、律师参与公益活动的实证调研
律师参与法律援助以及其他各类公益性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也付出了大量的精力。根据司法部提供的信息1数据来源于2018年3月9日司法部举行的法律援助工作新闻发布会暨“法律援助智能导航服务平台”上线仪式公布的数据。1,以2017年为例,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为49万多名农民工、6万多名残疾人、12万多名老年人、14万多名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2017年,全国法律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07万余件,法律援助受援人达1388万人次,提供法律咨询超过8382万人次,有力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全国共设立法律援助机构3200余个,法律援助工作站7万余个,建立便民服务窗口3000余个,其中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数占835%,城区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初步形成,法律援助服务更加便民、利民。
以河南省为例,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律师共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件数合计117572件,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488件,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案件数合计达16802件,律师参与调解8812件,参与公益法律服务49199件。河南省2017年18681名律师,平均每名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629件。另外,2017年河南省律师为社会弱势群体(包括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残疾人及其他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48665件,进行法律宣传8001次。2数据来源于河南省司法厅公布的统计数据。2
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在调研中,选取了河南省安阳市进行重点调研。2017年,安阳市共有律师事务所74家,律师人数858名,全年参与的具有公益性质的解答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37625人次,参与调解876件,提供法律援助3709件,参加其他公益和社会活动7264人次。安阳市部分律师,按要求参加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的信访接待,其中3名律师参与公安局的信访接待达300余人次;8家律所12名律师参加安阳市人民检察院的信访接待达250人次,解答处理申请抗诉、刑事控告等案件100多件,10名律师参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法信访接待,共值班40余人次,接待涉诉信访人员120余人次。安阳市根据相关政策,在全市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要求律师包村负责法律咨询等服务,北关区司法局安排所属律师、法律工作者进驻全区78个村(社区),确保78个村(社区)都有律师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咨询、法律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律师参与信访值班和各种公益活动,由于地方财政及其他原因,大多还是免费的,很多参与公益活动的律师还要自己负担费用。
基于安阳市律师参与公益活动的典型性,我们特别选取了两家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其中一家只有10人的律师事务所,包村数量达到18家,而且按照目前的要求,每个村都要求律师每周要有4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加上往返到村时间,每村差不多需要一天时间。律师在这些活动中花费了大量的工作时间,但并未收取费用,凸显了公益性质。
安阳市另外一家只有8人的律师事务所,其每年要参与的公益活动:(1)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平均每人耗用200小时;(2)每年妇女节、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日、庙会日免费法制宣传平均每人耗用8小时;(3)不定期进学校、社区、村进行法律宣传、安全教育讲课每人平均耗时8小时;(4)律师陪访平均每人每月一次,每人耗时48小时;(5)2017年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件,按每件耗时48小时计,平均每人每年耗时228小时;(6)法律值班每月一次,看守所值班每周三次,平均每人每年耗时48小时。
这些公益法律服务平均每人每年要占用540小时,按照每年2000小时工作时间计,平均要占用该律师事务所律师27%的工作时间。
一、新时代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
从律师法律援助的公益性谈律师行业税收政策的完善 《河南律师行业税收改革问题研究》课题组
“两结合”管理体制的经验总结与深化 陈宜
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律师角色定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杨向赟 刘维
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的功能与实现路径研究 院国强 孙文红陈晓宇 卞宏波 院爽
律师的执业风险与权利保障制度研究 张宝玉
我国律师工作底稿制度探析 左德起
人工智能时代律师行业的挑战与应对 胡敖宁刘若男
普通企业税收征管方式对律师适用问题研究 吴静 梁健
二、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的创新与发展
中国律师事务所国际化发展的路径及方式研究 蒋琪 杨东勤 邵晶晶 苏琳琳
互联网环境下律师事务所知识管理体系的完善及风险控制 艾建华 李俊 孙玉婷曹方 沈阳 刘平
律师事务所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责任探析 谢会生 马丽
律师事务所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的初探 何泽南
浅谈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管理——以上海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为视角 栗魁
计点制推进律所一体化管理 陈波
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规范化问题探析 廖泽方 卢盛宽 陈华生
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的创新与发展 曹鹏飞
三、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划时代意义
监察体制改革与律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相关具体制度的完善 莫邪 潘国浩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理性考量 乔金茹
刑事辩护全覆盖背景下法律援助辩护质量问题研究 李文
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马倩倩
四、“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的机遇与挑战
中国律师事务所走出去服务与发展的路径与模式 鹿斌 张天翼 连高鹏 高婕 于洋 陈时勇 边峥 张大雷
论半导体产业中知识产权争议纠纷的重要焦点及启示 钱奕 张亚樵
“一带一路”倡议下在尼泊尔投资中法律服务的机遇与挑战 苏保伍
“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的机遇与挑战 丁俊丽
五、观点争鸣
国有独资公司对所出资企业的监管方式研究 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SGLA课题组
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之司法审查标准研究——以合理性审查为中心 刘飞 徐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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