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使用的智慧与奥妙:一名语言学工作者的阅读手记》:
“套餐”是现代汉语词汇大家庭里的一个新成员。这一点有辞书为证。该词第一次进入《现代汉语词典》(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纂,商务印书馆出版。以下简称《现汉》)是1996年。1996年的修订版《现汉》对“套餐”的解释是:“搭配好的成套供应的饭食。”举的例子是“吃套餐”。可是后来人们发现,有许多“套餐”根本就不能吃。实际上,它们原本就不是供人食用的。大家最熟悉的是电信部门的“手机话费套餐”,其他如影楼的“婚纱摄影套餐”,养生馆的“美容保健减肥套餐”等。既然这些都不是吃的,那为什么也叫“套餐”呢?
这就牵涉语言使用的问题。语言具有记录和反映社会生活的功能,而社会生活又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在这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新事物层出不穷。如何记录这些新生的事物,既有的词语总是显得捉襟见肘。解决这一困境,通常有两种办法:一是径直创造一个相应的新词;二是赋予旧词以新义——正所谓“旧瓶灌新酒”。这两种办法虽然都能解决问题,但却并不是随意拿来就用的。究竟是创造新词还是利用旧词,这要看具体的情况。总的原则是要明确、经济,便于人们的学习和理解,同时还要符合词汇系统的内部规律。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经营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花样繁多的营销方式取代了过去单一死板的经营模式,比如电信部门将若干服务项目配套组合,绑定在一起,然后以相对优惠的价格向消费者推介。由于这种配套组合的服务项目的费用比单个项目的累计费用明显要低,消费者觉得物有所值,因而乐于接受。电信部门也因此而得以大幅度增加销售额,并且获得了长期的客户群,实现了利益的最大化。对于用这种新型营销方式销售的产品或日“服务项目”,该如何称谓呢?
原来人类有一种认知机制,这就是隐喻。人们不仅通过隐喻来理解抽象复杂的概念,而且也通过隐喻为一些旧词注入新义。不管这种新型营销方式是否由饭馆里的“套餐”得到启示,至少人们在饭馆吃过“套餐”或听说过“套餐”,这一点是肯定的。也就是说,对于饭馆里的“套餐”,人们是有过一定经验的,至少熟悉它。因此,拿电信部门若干服务项目的配套组合跟饭馆里的“套餐”进行类比,人们发现,二者有不少相似之处。首先,都有使用价值;其次,都是配套组合;最后,都是消费品,都由商家外卖。二者有如此的相似之处,正好符合隐喻使用的条件,于是借用“套餐”来指称采用类似营销方式销售的其他产品,就成了顺理成章的选择。这一选择不仅可以解决商家关于这种产品的称谓问题,还可以丰富“套餐”这一语表形式的语义内涵,并使它的词义得到发展。此外,这种赋予旧词以新义的方式也不会增加人们学习和使用语言的负担,因为人们直接利用自己已有的经验(比如对“套餐”的了解)就能理解它的语义。
目前,“套餐”新义的使用频率已不低于它初始语义的使用频率。我们相信,《现汉》以后的修订版本会将它作为“套餐”的独立义项加以注释的,就像当年《现汉》将“套餐”作为一个条目收录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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