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旭东,中国人民大学人类学研究所所长,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重庆文理学院、周口师范学院兼职教授。1965年生人,1998年获得北京大学博士学位,师从费孝通教授。2002年到2004年间,先后在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和荷兰莱顿大学从事访问研究。2010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1年起任职中国人民大学人类学研究所,并担任所长。现任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会长、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副会长等职。先后发表中英文论文百余篇,代表性著作为《权力与公正: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与权威多元》(2003)、《否定的逻辑:反思中国乡村社会研究》(2008)、《文化的表达:人类学的视野》(2009)、《法律与文化:法律人类学研究与中国经验》(2011)、《本土异域间:人类学研究中的自我、文化与他者》(2011)、《结构与再生产:吉登斯的社会理论》(2017)、《文化转型人类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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