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史学史》:
突厥汗国最为兴盛时期,正值隋唐皇朝实现了三百余年大一统的历史时期。五代时期,虽陆续有皇朝更替,但统一的旗号仍在支撑。这一历史时期,各少数民族在统一皇朝里争相发展自己的文化,尤其是古突厥民族相当活跃,其史学呈现出初步繁荣的景象。
如何处理中央政权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关系,是所有朝代统治者最为关心的问题。唐、五代所撰诸史中关于诸少数民族尤其是古突厥民族的记述,代表了各朝对该民族历史的认识,反映了当时统治者如何处理其与少数民族尤其是突厥族的关系及其所持有的民族观。受传统的封建正统观念意识影响,中原地区汉族政权统治者及汉族史家,大都视周边少数民族政权为非正统,称之为“蛮夷”等。注重“德运”、“正统”之争,是中国古代北方各民族修史过程中非常突出的一个特点。
北朝时,古突厥强峙北方,由于军事上的弱势让周、齐两国只能争相与突厥结好,以安边防,但同时绥靖政策的实施却每每换来突厥犯境,大掠州县的不争事实。此时的周、齐两国应对强大的突厥捉襟见肘,只能采取和亲和赠礼政策维系这种臣属的政治关系。隋朝统治者对突厥的态度极为强硬,借鉴前朝的经验,当突厥内部“都蓝因与突利可汗有隙,数相征伐”①,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武力与和亲离间相结合,分裂了强大的突厥,使其势力分散而减小对中央政权的威胁。
唐初统治者在对突厥民族的态度上更超越前朝,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称“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②,“岂独百姓不欲,而必顺其情;但夷狄不欲,亦能从其意耳”①。对一些边疆地区实行与内地一样的州郡制,而在战胜突厥、吐谷浑后,皆保留了各自“可汗”和所属地区,以其部落首领为州刺史的羁縻府州制,从而实现了多民族统一、夷华共同发展的繁荣状况。唐朝统治者把“抚九夷以仁”当作“君之体也”②,对四夷与华夏一视同仁,且竭力为四夷谋利的思想,是进步的民族史观和民族思想的体现,即使是当今社会,这种积极进步的博大仁爱的民族政策也有其突出的借鉴意义。
汉文史书中对于古突厥民族的记载是相当完备的。无论是对突厥专传,突厥属部、突厥部人的列传、碑志的记载,还是关于古突厥风俗、习惯、职官、性格、葬仪、婚娶等方面的记述,均构成了研究古突厥民族史学的重要史料。大量的汉文史料为我们深入研究古突厥民族史学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多条研究途径。汉文典籍中的突厥传为主,辅之以突厥属部、突厥部人的列传、碑志,有助于纠正错误、正确地认识古突厥民族的历史。中国古代史书的编纂,都是本着“以史为鉴”的修史宗旨。这种启迪教化的作用,不仅体现在对统治者的谆谆告诫,同时也体现在促使后世之人借鉴前朝历史,从前朝统治兴亡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为现实政治服务。正是对于史学这种功能的肯定,才促使了一代一代的史学家呕心沥血,历代的统治者修著前朝之史,真正使史学别具一格,延续至今。
不难发现,古代修史者无论是少数民族的,还是汉族的,他们在著述史书的同时都带有鲜明的态度:表彰忠节,贬斥背叛。其目的无非是运用史学更好、更有效地维护统治秩序,为现实政治服务。从西周时期的夷、夏之分,到春秋战国时期的“裔不谋夏,夷不乱华”民族观,先秦时期的“德运”、“正统”之争,对后世影响甚为深远,在两汉时期最为兴盛,直到隋唐时期才有所改变。作为历史上成就盛世的隋唐,不仅从思想上改变了对待古突厥等夷狄的态度,而且在做法上更显得游刃有余,超越了先前任何一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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