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驰
男,1958年2月20日出生,中共党员,民商法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教研室教授,民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和上海市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民法学教学与科研36年,长年担任民商法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教学工作,撰写论文与文章百余篇,与他人合作完成专著或教科书十余本,另负责市教委精品课程(民法学)、教育高地校精品课程(民法学)。1997年被授予“司法部优秀教师”称号,2003年被授予“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4年被授予“上海市优秀教师”称号。2020年2月从华东政法大学退休。现仍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等专家咨询员,以及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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