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创新与演进》:
传统的金融机构的业务重点是金融服务,其中包含了两个方面:金融和服务。金融与货币相关,服务与所有的商品一样,都是货币可以购买的两大范畴之一。服务与商品的重要区别在于它是无形的。金融服务和金融商品的重要不同就是,前者可以视为是获得后者的过程。在现代经济中,金融服务业在全球经济格局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至今,全球金融相关性一直在增强。各国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都对金融服务给予了极大的关注,认识到了金融服务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地位。因此,金融机构也必须正视并正面回应金融科技创新。传统金融服务业的核心业务是中介服务,这一领域涉及储蓄、贷款、投资、贸易融资、资本市场、保险等。金融服务本质上是所有者、金融用户和提供者之间的信息代理,金融服务通过不同的功能缓解了信息的传递问题。虽然最古老和最普遍的金融服务机构是银行,但自2008年以后,随着金融科技创新和独立于传统金融服务运营领域的金融科技初创企业的快速发展,银行的总体权重正在不断下降。由于内部阻力,新的知识和外部创新通常并不容易在传统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等)中迅速产生影响。特别是对于多年来习惯于固定工作方式并能够实现盈利的机构而言,改变是极其困难的。由于旧的业务模式和工作惯例难以彻底改变,进一步僵化的商业模式也使引入创新或新知识变得异常困难。但时代在改变,传统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业也在经历着一场数字化革命,在这场革命中,不断出现新的进入者、新的商业模型和新的客户需求。传统金融机构为了弥补创新的不足和滞后,试图利用其业已形成的庞大经济基础来收购金融科技初创企业,并参与企业孵化器、创新联盟和创新实验室,以这种方式从外部获得新的解决方案和技术创新。有几个例子可供参考,比如安盛集团(AXA)在2015年推出了一只2亿欧元的风险投资基金;巴克莱银行推出了一个加速计划,签订了八项直接投资协议,涉及的领域包括云计算、视频会议技术、电子签名、网络安全措施和贷款信息指标等。
与其他行业一样,推动金融服务数字化革命的并非现有的市场参与者,而是市场新人——金融科技初创企业。在金融行业,由于传统金融机构长期以来所累积的技术债务,使金融科技初创企业与其相比,具有很强的后发竞争优势。技术债务的概念与金融债务的概念类似,开发一个金融科技所需的ICT系统会在未来产生成本,类似于支付利息,这些成本的总额构成了技术债务。系统越复杂,ICT系统升级的频率就越高,相关的技术债务就越高。举例来讲,比如一个由几个不同的金融机构合并而形成的大型银行集团,为了整合信息系统,需要合并预先已存在的组成部分,这些1日的ICT系统反映了不同金融机构的历史和建设的主要阶段,而为了覆盖新的银行集团的活动范围,还需要打造一个全新的、高效的ICT系统,这就形成了技术债务。资产管理类的企业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此处就不再赘述。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越来越复杂的金融工具被创造出来,相应的就需要开发越来越复杂的金融数据存储和业务流程控制系统,复杂的金融工具对应的是复杂的监管法律法规,更严格的规章制度的引入也会导致金融工具更加复杂。事实上,最近十几年金融机构的大部分信息和通信技术资源都是为了应对这两种情况。从当前的发展形势看,金融机构的ICT系统就像互联网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一样,随着金融创新和新的监管规则的出现,会在此版本之上构建出更多的新内容。另外,对于金融服务业的新进入者而言,这种复杂性也是市场准入的无形障碍,金融科技的出现以及随之而来的技术解决方案,使新的金融科技初创企业从一开始就能够以较低的成本整合金融创新和监管规则的影响。因此,相比于传统金融机构的技术债务,金融科技初创企业普遍具有更大的市场空间,这也使它们能够在新的金融服务业务中处于领先地位。
面对上述问题,传统金融机构的第一反应是试图扩大其ICT团队的技术能力,并改变其运作的结构方式。但金融数字化的转变其实也预示着项目管理的转变,这就需要ICT团队采用更灵活的方法,至少要不亚于金融科技初创企业的灵活程度。在新的ICT系统开发中,ICT团队需要对金融服务和业务流程有深入的理解,只有这样才能使新的ICT系统成为人们所习惯或能够接受的交互方式,这样也能满足监管复杂性的需求。传统金融机构为了实现在此过程中的成功转换,一般需要的关键成功元素(CSF)有:业务知识、网络、客户关系记录、业务安全性和资金。传统金融机构利用它们现有的金融业务专长,推出了传统银行模式的数字版本,希望为客户提供不同的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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