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18日,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市教委的意见,再次修订并报送了《关于成立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津开报[2002]13号),提出“为了适应滨海新区和天津开发区外资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需要,我委根据《天津市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决定由天津联合业余大学、天津开发区涉外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开发区中等专业学校、泰达研修中心重组,共同申办职业技术学院”,并明确学院性质为“由天津开发区投资兴办的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为“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董事长由时任天津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李勇兼任,执行董事长由时任管委会副主任杨仲强担任。董事会由开发区有关局、处负责人和大型企业的主要领导及有管理经验的教育界知名人士组成,姜炳坤为院长”。
2002年4月18日,时任天津市副市长俞海潮带领市教委、市计委、市编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公厅5处负责人来开发区,为高职的申办作最后的会审。俞海潮在杨仲强副主任及池长贵局长陪同下视察了滨海大学园区。随后,俞海潮在管委会听取了杨仲强和姜炳坤的汇报。王大琏、林远、陶惠民、张秋华、唐星汉也参加了汇报会。俞海湖要求学院4年内达到一流水平:一流的教学设施,一流的师资队伍,一流的教学质量,一流的社会声誉。
学院的申办也得到了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张立昌和市长李盛霖的关怀。乔维熊先生就学院的筹组问题专门给张立昌书记写了信,书记很重视,亲自批示俞海潮副市长处理;李盛霖市长也专门委托市政府何荣林副秘书长负责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市政协房凤友主席对两校的重组也很重视,并亲自签发市政协文件给市教委和开发区管委会,表示对重组的支持。
2002年4月2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正式颁发《关于同意建立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津政函[2002)41号),批准设立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批复特别提出:“积极探索高等职业学校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我市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经验,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5月27日,市教委发出津教委发(2002)49号文件,向开发区管委会转发了天津市人民政府通知,要求“涉外职专在送走最后一届毕业生后方可办理清算、撤销手续”。6月6日,教育部发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公布备案的67所高等职业学校名单的函》(教发函[20021138号),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在67所院校之列。
学院批准成立后,开发区管委会决定学院成立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由时任天津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的李勇任董事长;时任天津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的杨仲强任执行董事长。时任天津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长的池长贵、时任天津开发区财政局局长的张锐钢、时任天津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局长的鲍志光、时任天津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的杨志泽、原市教委职教处处长唐星汉、天津开发区涉外职专校长姜炳坤、原南开中学校长纪文郁、原天津联合业余大学校长和南开大学副校长王大燧、原天津联合业余大学副校长林远、原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副校长张秋华、原新华社天津分社副社长李元浦、时任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主任张国、泰达研修中心主任刘江潮等为董事,并聘请方放为名誉董事长。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2年7月17日召开。杨仲强执行董事长受李勇董事长的委托主持了会议。根据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的提名和董事会章程,正式聘任姜炳坤为院长;根据院长提名,聘任陶惠民、米云波、张茹为副院长;聘请母国光和朱文榘先生担任名誉院长,聘请王鸿江、黄炎智、梁肃、乔维熊先生为学院高级顾问,张秋华、王泓、唐星汉、张国为学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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