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小说论稿》:
如果说杀妻逃难事只是迫使李自成走上起义之路的第一步,那么金县哗变(第二十六回)则是直接导致了李自成走上起义之路的转折性的一步。李自成在杀妻之后,投奔到甘肃杨总兵的麾下。在军中,李自成表现不俗,由亲兵到总旗,再到把总,一路提拔上来。当时由于清兵围困京师,甘肃巡抚梅之焕出师勤王,杨总兵亦愿同往,于是杨总兵就将军中大权交给没什么本事的王参将,李自成等人心中不满。在金县筹粮时,知县拒绝筹集,李自成手下在县衙大闹,却被王参将手下痛打。此事激怒了李自成,与王参将相见时,李自成亲手将王参将刺死。这样,李自成最终走上了起义之路。这一事件,我们可以看出:一是军中不能量才为用,上下级军官之间矛盾重重;二是军队与地方不能有效地协作,特别是军队粮饷,地方政府与军队没有较好的合作;三是紧急与常态没有有效处理好,京师紧急固然需要勤王,但也不能置地方于不顾。
李岩是否实有其人,是史学界一大公案,但他却是李自成题材小说中的一个重要人物,是李自成后期重要政策的制定者与实施者。李岩投闯事从《剿闯小说》到《新世弘勋》,再到《樵史通俗演义》,它们之间明显有承袭的痕迹,只不过到了《樵史通俗演义》,杞县知县被冠以宋姓,其余的事件细节基本上大同小异。“河南开封府杞县……连年荒旱,米价腾贵,县官不知抚恤穷民”(《剿闯小说》第一回),“一味比较钱粮。镇日里把这些粮户,打得血流淋漓,啼号嗟怨,单作成讨卯的书手,行仗的皂隶,吃得肥头胖耳,积得产厚家饶”(《新世弘勋》第五回)。李岩将自家粮食分给饥民,却遭知县囚禁,从而激起饥民义愤,饥民“顿时聚了千人,杀人县衙,先把宋知县砍为数段,……另有一班杀人牢里,放了李岩并久滞狱底的囚犯……”(《樵史通俗演义》第二十九回)最后,李岩同其兄弟李牟率民众一起投奔李自成。这一事件,表达的一个核心思想就是“贪酷县官无见识,致令良善作强徒”(同上)。这是一个令人反思的深刻问题。
总之,我们通过以上几个事件的分析,可以发现作者在创作《樵史通俗演义》时,极力在营造自己的反思语境。我们试想,假如当时的民风纯正,李自成就不会杀死妻子;假如艾同知处事得当,李自成也就不会逃难他乡;假如军中量才为用,李自成也就不会走上起义之路;假如宋知县能妥善处理群体事件,李岩就不会投奔李闯。当然,历史是不能、也不允许“假如”的,但它能为后来者提供可鉴之处。这亦正是作者反思的真谛所在。
那么,李自成题材小说在反思阶段的遗民意识又出现哪些新变化呢?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反思明亡原因。明亡的原因是极其复杂的,而李自成题材小说以文学的形式反思这一深邃问题,却有着自己的独特方式。在采录阶段,李自成题材小说主要是作者直接评述,虽然有些方面是值得肯定的,但在深度与广度上却有明显不足。到了反思阶段,李自成题材小说则直接以叙事的方式在字里行间中表达作者的反思,在深度与广度上均超越前者。上文述及李自成起义三事,在一定程度上亦是反思了明亡的原因,如晚明的民风不纯与饥民成群,地方官员的贪得无厌、昏庸无能,军中不能量才为用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樵史通俗演义》在描述明廷镇压包括李自成在内的明末农民起义时,在军事上连连失误,亦是明亡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反思与《明亡述略》卷上的总结有不谋而合之处:“呜呼!用兵之法,审势而已。我众彼寡利用战,彼众我寡利用守,故战无不胜,而其几莫可失也。守则或乘其懈,或待其变,而有交之,姑缓之而不容急也,则守亦所以为战之地而已。杨鹤、陈奇瑜之时,贼势未张,故数战数天,免二言抚,此一误也。洪承畴、卢象昇战无不胜,而不与竟其功,此二误也。熊文灿庸才,再以抚败,杨嗣昌曲从之,此三误也。至嗣昌为督师,贼势已强,宜守战兼用,顾撤四川兵,使不克守,俾湖广之战遂无功,此四误也。”《樵史通俗演义》能从政治、经济、军事、民风诸方面反思明亡的原因,在清初遗民小说中,甚至清初遗民文学中,实属难能可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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