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研究视角和核心命题为揭示法律规范性的基础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深入规范理论内部的理解,为思考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方向提供了新思路。
本书在西方现代法律理论核心原理的基础上对我国当前相关研究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了回应,并借助语言分析哲学的洞见,提出了把常识制度性转化为法律制度的二级模式。本书的研究视角和核心命题为揭示法律规范性的基础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深入规范理论内部的理解,为思考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方向提供了新思路。
导论:以“常识”为视角的规范性研究
第1章 法律规范作为一种意义
1.1 规范与行为的意义
1.2 通过语句把握对象之意义
1.3 重解“法律规范作为意义”
1.4 小 结
第2章 常识与法律规范的生成
2.1 哈特法学思想中的日常语言哲学探源
2.2 哈特的法理学:意义理论与法律理论
2.3 小 结
第3章 主权者与法律作为常识的制度化
3.1 官员实践与法律对常识的制度化
3.2 主权者与法律对常识的制度化
3.3 哈特模式的终结及主权者作为生活世界之意义创设者
3.4 小 结
第4章 法治:一种相互理解的秩序状态
4.1 以常识理性作为立法活动的基本指引
4.2 尊重常识与司法的内在道德
4.3 小 结
结 语
参考文献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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