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引言
我国海岸线狭长,涉及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居住着全国40%的人口,是我国经济总量*大的区域,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58.6%。我国沿海湿地是重要的生命支持系统,有河口、三角洲、滩涂、红树林、珊瑚礁等多种典型类型,沿海湿地面积为579.59万hm2,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0.85%。
我国沿海湿地拥有极其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是众多鸟类重要的繁殖地、停歇地和越冬地,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和生态价值。沿海湿地还为人类提供重要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食物供给、水质净化、消浪护岸、固碳、气候调节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沿海湿地保护对于改善海洋生态健康状况,提升生物多样性水平至关重要。
值得重视的是,沿海湿地保护是我国湿地保护的“短板”。根据国家林业局(现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4年公布的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受保护的滨海湿地面积达139.04万hm2,占滨海湿地总面积的23.99%,低于全国43.5%的湿地平均保护率。按照相同的统计口径,天然湿地面积比第一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面积减少了8.82%,而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滨海湿地面积却减少了21.91%。
近年来,我国发布并实施了一系列湿地保护措施,包括《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等。党的十九大以来进一步对湿地保护做出重要举措。2020年6月11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简称《双重规划》)。《双重规划》中指出我国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取得了积极成效。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盐沼等典型生境退化趋势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生态状况总体呈现趋势向好态势。截至2018年底,累计修复岸线约1000km、滨海湿地9600hm2、海岛20个。
2020年3月,自然资源部下发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相关文件,就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调整前期有关事项做出安排。进一步优化管理自然保护地,促进生态系统的有效保护。按照文件要求,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由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转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的已设矿业权逐步有序退出,一般控制区内的根据对生态功能造成的影响确定是否退出。自然保护区的优化管理彰显了国家对包括沿海湿地在内的诸多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视。
近几年,随着中国政府对湿地保护重视程度的提高,沿海湿地保护修复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生态保护修复法律制度加快完善、生态空间管控体系更加健全、围填海活动监管更加严格、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重点专项行动和工程成效明显,以及海洋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生态保护修复重点专项行动和工程成效明显。实施蓝色港湾整治行动、海洋保护修复工程、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全国整治修复岸线1200km,滨海湿地2.3万hm2。
2019年7月5日,第43届世界遗产大会宣布将江苏省盐城的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一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中国首项湿地类型的世界自然遗产。2020年10月26日,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发文批准建立河北滦南南堡嘴东省级湿地公园。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申遗成功和河北滦南南堡嘴东省级湿地公园的批准建立,是践行习近平主席生态文明思想,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现实生动体现,是中国世界自然遗产从陆地走向海洋的开始,为经济发达、人口稠密的东部沿海地区自然遗产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提供了创新典范。
然而,我国湿地保护与修复的任务依然艰巨且紧迫。大规模填海造陆改变了沿海湿地生态系统的空间结构和功能,对滨海湿地海岸带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围海养殖占用了大量的海湾、河口和滨海湿地等重要的湿地类型,破坏了珊瑚礁、海草床、红树林等典型的沿海湿地类型,造成生境破碎化,生物多样性锐减,很多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根据《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绿皮书(2017)》对沿海35个保护区湿地健康状况评估结果,沿海35个国家*自然保护区及11个省份湿地整体健康状况并不理想,从健康或亚健康状态演变成不健康状态。得分高于70分的保护区有7个,仅占总数的20%,低于60分的保护区有12个,占总数的34%。沿海11个省份湿地健康指数评估显示平均分为59.2分,处于亚健康状态;在11个省份湿地风险指数(wetlandhazardindex,WHI)得分分布上,有7个省份的保护区得分为50~60分,占总数的63.6%,生态系统易遭受外界干扰发生变化,稳定性较差。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科学院等部门和机构的监测显示: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中国已经损失了53%的温带沿海湿地、73%的红树林和80%的珊瑚礁。第二次湿地调查结果显示沿海湿地生态状况处于“中”和“差”两个等级,没有“好”等级。全国近岸海域赤潮频发,危害不断加剧。目前,我国沿海湿地主要受过度捕捞和采集、围垦、外来物种入侵与基建占用四大威胁因子的影响。
外来物种入侵是我国沿海湿地保护所面临的巨大威胁之一。为了保滩护岸、改良土壤、绿化海滩和改善海滩生态环境,原产北美洲大西洋海岸的互花米草(Spartina alterniflora)在1979年被引入我国。由于互花米草具有耐盐、耐淹、抗逆性强、繁殖力强的特点,自然扩散速度极快,侵占了水鸟的适宜栖息地,已在不少海域泛滥成灾,我国在2003年把互花米草列入首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
过度捕捞和采集使我国的近海渔业资源严重衰退。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统计,我国现在是世界捕鱼第一大国,且已经连续17年捕捞量排世界第一。在过去几十年里,中国近海捕捞量持续大幅增长,各大渔场传统渔业种类消失、优质鱼类渔获量减少、经济种群低龄化小型化趋势明显,滩涂养殖和过度捕捞严重影响候鸟的栖息地质量,人鸟争食的情况屡见不鲜。
伴随着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承受的压力日益增大,再加上我国湿地保护缺乏科学的、综合性的国家*战略规划与政策,湿地管理存在管理机构能力不足、体制机制不顺、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政策上存在相互冲突,以及管理职能上存在重叠、交叉和缺位等问题,公众对湿地保护的意识有待提升等,导致我国湿地面积持续减少、功能退化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绿皮书”是介绍中国沿海湿地健康状况、保护进展与热点问题的双年度评估报告,属于高级科普读物,面向的读者主要是从事湿地保护与管理的政府官员、湿地类型保护区与国家湿地公园的管理与技术人员、NGO人员、研究人员和关心湿地与候鸟保护的公众,特别是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网络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其编写与发布的目的是发展公众参与机制,推动民间保护力量的成长;影响滨海湿地管理部门的决策,推动湿地法律、法规的制定和管理。本报告所涉及的空间范围为中国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
《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绿皮书(2017)》和《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绿皮书(2019)》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司指导,由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红树林基金会资助,由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组织编写,先后于2017年在辽宁盘锦召开的沿海湿地保护网络会议和2019年在海南举办的第三届海洋公益论坛上发布。该报告的结果屡次被中国湿地协会自媒体、阿拉善SEE公众号等多家媒体、机构引用报道,受到了保护区等相关机构的关注和重视。两期报告中所评选出的*值得关注的十块滨海湿地,多数已经被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及阿拉善SEE“任鸟飞”项目保护地块所覆盖。
《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绿皮书(2021)》报告共包括中国沿海湿地保护十大进展、*值得关注的十块滨海湿地、沿海湿地干扰指数及干扰状况评估、沿海湿地保护典型案例等内容。希望通过连续的评估监测推动公众对沿海湿地保护的关注;希望在政府的主导下、在科学的基础上发挥民间组织的力量,推动我国湿地保护行动。
第二章 中国沿海湿地保护十大进展
一、中国沿海湿地保护进展概述
“中国滨海湿地保护管理战略研究项目”(2014~2015年)以中国滨海湿地的现状与问题、滨海湿地动态变化情景预测为基础,重点以水鸟为主要指示物种,确定滨海湿地的保护空缺及保护优先区,提出了中国滨海湿地保护管理战略,确定了滨海湿地保护应重点关注的7个领域22项优先行动。
通过滨海湿地保护进展跟踪评估,本报告梳理了近两年来(2019年7月至2021年10月)优先行动在国家、地方、民间组织和研究机构等不同层面,以及在沿海湿地保护制度建设、湿地保护政策、滨海湿地保护体系、湿地保护工程、湿地保护科技支撑体系、公众意识与参与机制、国际合作与交流等不同领域的进展。
回顾2015年以来的中国沿海湿地保护重要进展,国家顶层设计与政策引领始终是推动沿海湿地保护修复进程*重要的力量;滨海湿地与自然岸线整治修复、严格围填海管控与自然保护地管理始终是沿海湿地保护修复*主要的措施;民间组织始终是沿海湿地生物多样性调查与栖息地保护*积极的参与者和中坚力量(表2.1)。尤其是近两年来,我国在湿地保护法规制度建设和生态保护修复系统规划等方面取得了突出进展。多部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颁布,滨海湿地和沿海生物多样性保护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滨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逐渐形成以国家和政府为主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局面;“重要生境修复+典型旗舰物种保护”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格局,以及“典型生态系统保护+重点海域流域协同治理”的生态治理格局已见雏形(表2.2)。然而,在滨海湿地恢复修复技术支撑与成果转化、沿海湿地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与数据共享等方面仍存在较大的上升空间,通过沿海湿地保护修复提升海洋生态系统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韧性的行动仍处在起步阶段,激发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沿海湿地保护的积极性,实现沿海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还需要多方面的政策引导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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