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文件选编(2017年)》:
二、构建民政业务纵横联动“一盘棋”
(四)推进民政业务应用全国一体化。坚持部省两级部署,深入推进民政业务应用一体化建设,通过系统整合、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实现各项民政业务的协同联动。坚持省以上建设集约化、部署集中化、应用平台化,结合“金民工程”、国家社会组织法人基础信息库等重点信息化建设项目,全面集成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村委会(居委会)登记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等民政业务,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大系统”,并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内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由分散建设向共建共享的模式转变。加快推动业务应用系统全国一体化建设进程,统一业务规则,优化业务流程,细化业务逻辑,规范业务操作,注重用户体验,先行试点示范,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和业务领域探索实现全国集中统一应用。
(五)推进民政政务服务全国一体化。全面规范和公开网上服务事项和流程,依托民政部门户网站,建设民政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实现集中发布、便捷查询和一站式服务,政务服务形态逐步由“一个综合平台、N个业务系统”向“一个综合平台、N个应用服务”转变。积极推进省级民政综合业务服务平台建设,增加网上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重点推进城乡社区为民服务窗口建设,扩展各类移动应用,积极探索与在线支付、递送服务等社会化网络平台的合作,提升移动政务服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以居民身份证、社会组织法人和村委会(居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建立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推进各类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满意。
(六)推进民政信息化标准规范统一。充分利用和借鉴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围绕信息基础设施、信息资源、应用服务、信息安全等构建框架合理、层次清晰、权威科学、规范完整的民政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信息化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优先制定数据资源、信息共享开放、系统整合共享、服务事项分类编码、业务操作规范、电子证照等标准规范,做好与国家基础数据库和重大信息化工程之间的标准衔接,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建立标准体系执行状况检查机制,加大标准执行力度。
三、编织政务服务为民爱民“一张网”
(七)建设完善民政统一信息基础设施。统筹建设标准统一、资源集约、利用高效、安全可控的民政统一信息基础设施,提供云平台服务,形成有利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制度环境,推动已建、在建和拟建的民政业务应用逐步向民政政务云平台迁移。推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民政卫星视频网等资源的互联互通,保障民政业务跨地区办理、跨层级联动和跨部门协同。加快部机关政务内外网建设,实现与国家政务内外网平台安全接人,将现有业务应用按涉密和非涉密分类,分别向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迁移。加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和信息通报机制,完善网络安全检查、风险评估等制度,制定网络安全事件监测预警与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八)全面构建民政“互联网+”信息惠民服务网。摸清部省两级信息系统情况,制定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清单,重点整合以司局和处室名义存在的独立政务信息系统,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形成民政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服务网络,围绕社会组织、救助、养老、慈善、婚姻、殡葬,以及突发事件、未成年人保护、网上寻亲等便民惠民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事务,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强化与本地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促进各项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和服务渠道下沉,实现各类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自助终端、12349服务热线和第三方软件,提高政民互动和在线办事服务能力。加强民政网络宣传能力,加快构建大屏小屏交互联动、一网一端二微融合发展的网络传播新格局,宣传民政工作,讲好民政故事,引导舆论导向。提升民政部门户网站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成为政务信息权威发布门户、新闻宣传旗舰媒体、政民互动主要桥梁、公共服务统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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