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何统筹城乡发展空间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进入了快速城镇化阶段,截至2017年底,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60.6%,可以预计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人口仍然会向城镇聚集。总体上看,我省城乡二元结构依然没有完全破解,城乡之间不平衡发展问题依然突出。不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就不可能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乡村振兴。城镇化进程中,生产要素向城镇流动是必然的趋势,但是只有人口流动与物质要素流动相一致时,才是健康、合理、协调的流动。要统筹城乡发展空间,突破城乡空间分割,首先需要科学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推动多规合一,加快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一体化进程,在空间形态上使城市更像城市,乡村更像乡村。其次是有序推进城乡人口流动。这就需要我们从纷繁复杂的事物表象中把准乡村的发展特质,对乡村人口流动的趋势及空间分布有准确的把握,对乡村的区位条件、个性和亮点进行全方位的认识和了解。同时,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关键,构建山东半岛城市群、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等空间载体,提升城镇人口集聚功能。最终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适度集中的要求,引导和调控城乡融合发展,合理确定农村新型社区和乡村建设模式、数量、布局和建设用地规模,形成分工明确、梯度有序、开放互通的城乡空间结构体系。
二 如何优化农村“三生”空间
乡村空间有其自然性、区域性、复合性等特点,乡村往往可以利用自然生态系统,形成适宜人居的环境。乡村空间又具有强烈的血缘和地缘关系,同时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是叠加和重构的,不容易清楚区分开来。具体来说,乡村生产空间是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兼具生态功能;乡村生活空间是以农村居民点为主体、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的国土空间;乡村生态空间是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
乡村“三生”空间的优化,应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营造乡村平等共享的生活网络和景观协调、自然演替的生态系统,延续人类和自然有机融合的乡村空间关系。
将乡村生产逐步融入区域性产业链和生产网络,引导乡村产业集聚发展,集约高效。适应我国乡村生产空间正经历以家庭为单元的土地细碎化经营向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化经营转变的大趋势,扶持种粮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同时,鼓励第二产业重点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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