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康复医学概论
第一节 临床康复学概述
随着康复医学的发展,康复作为一种理念已渗透到临床医疗的全部过程以及养生保健领域。专科康复的开展,促进了与临床专科相应的临床康复学的发展。近几年,在一些国家出现了临床专科康复医师,如骨科康复医师、神经康复医师。专科康复学和专科康复医师队伍的发展体现了临床康复学已深入临床工作,体现了康复医学与临床治疗的密切关系。临床医师既是临床专科医师,通过学习也可以成为该专科的康复医师,而且临床早期阶段也是康复的最佳时期。在临床实践工作中,临床康复医师不仅要掌握临床医学的基本知识,而且应掌握康复医学的全面知识,特别是本专科疾病康复的相关知识,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指导康复治疗。
一、临床康复学的定义
临床康复学是一门研究因伤病导致功能障碍的预防、治疗和促进伤残患者功能与能力最大限度恢复的医学学科。临床康复学研究的主要对象是临床相关疾病所引起的功能障碍患者。由于功能障碍可以是潜在的,也可以是现存的、可逆的或不可逆的,可以在疾病之前出现、与疾病并存或成为疾病的后遗症,所以,临床康复学实际上涉及临床各个学科,它涵盖了临床各学科的知识,侧重康复医学的内容。临床康复学的基本领域主要包括:
1.骨科康复学 是一门研究由骨与关节、肌肉及外周神经和软组织损伤、畸形、疾病所致的功能障碍及康复处理的学科。康复治疗手段包括必要的手术治疗、手术前后的功能训练、假肢和矫形器的装配等。
2.神经康复学 是一门研究由中枢神经系统及外周神经系统病损所致的功能障碍及康复处理的学科。
3.其他康复学 包括内科康复学、儿科康复学、肿瘤康复学、老年病康复学等。
二、临床康复的目标
在制订临床康复治疗计划时,每个患者具体的康复目标往往是不同的。确定每一个病伤患者具体的康复目标主要依据其病伤的分类诊断和功能评定,同时参考患者的年龄、体质,有无其他合并症等情况。但是从临床康复的基本观点出发,患者的基本康复目标是一致的。临床康复学的目的是利用以医学为主的多种手段,设法使患者已经受限或丧失的功能和能力恢复到可能达到的最大限度,帮助他们重返社会,从而达到接近正常或比较正常的生活。康复基本目标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增加患者的独立能力,使患者能回归社会并进行创造性生活。
1.重新获得独立能力 重新获得独立能力是康复的首要目标。长期以来,康复被认为是一个通过康复训练等手段使患者获得尽可能高的身体独立水平的过程。日常生活活动或生活自理能力的明显提高往往被作为临床康复成功的标志。独立能力的概念被极大程度地限制在身体的(肉体的)独立能力范围之内,即把生活自理能力作为独立能力的指标。然而,独立能力不能被单纯看做身体或生理功能上的独立能力,还应包括独立作出决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即自决能力。举个例子,如果只强调身体的独立能力,那么仅能使得高位脊髓损伤患者通过指导别人协助和应用某些辅助器械达到一种相对独立的生活方式,而不能真正获得独立能力。因此,在所有患者的临床康复过程中,要同时注意培养患者的自觉能力,从而尽可能地达到身心独立。独立功能评定体现了身体的独立和自决能力两方面内容。
2.重归社会提高生活质量 至今,很多康复医师仍把康复目标局限于生活自理能力或独立能力的恢复或提高,康复治疗方法局限于物理疗法、作业疗法等体能方面的训练,社会适应能力的恢复及潜在的就业能力的恢复往往被忽视,甚至被忽略。患者和家属满足于患者生活自理,认为重新工作是不可能或不必要的。生活自理能力的恢复,为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的恢复奠定了基础,但是生活自理能力的恢复并不意味着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的恢复。患者只要有生活自理能力,可以在家庭环境中进行一定程度的独立活动,但仍难以回归社会。这样,他们事实上只是社会资源的消耗者,而不能通过自己潜在的就业劳动能力(包括体力和智力)为社会提供资源。他们既不能作为社会精神或物质财富的创造者而创造性地生活,也不能通过创造财富增加自信、自立。只注重生活自理能力的恢复,实际上只是对人的自然属性的康复。只有注意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的恢复,才是对人的社会属性进行“康复”,否则,其对自然属性的康复就失去了重要价值。例如脊髓损伤患者中,有一定文化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患者通过必要的训练,应用部分科学技术(如计算机)也可从事一定的工作。同时,研究结果显示,脊髓损伤患者在生活自理活动以外的其他方面所消耗的平均时间实际上少于正常人所用的时间,因此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从事更有意义的工作,这已经被一些事业上取得成功的患者所证实。对康复患者应进行力所能及的职业康复训练,使他们今后能返回合适的工作岗位,从而真正地回归社会,达到全面康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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