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通过经济学与城乡规划学的跨学科研究,基于制度变迁理论与城市设计过程理论,建立了针对不同产权主体实现诱致性城市设计实施的理论方法。同时,本书对代表自由市场经济的美国城市设计实施体系与中国制度环境进行对比,并通过中美相关案例佐证,研究提出了诱致公众主体及企业主体实施城市设计的实现路径和具体方法,这种适宜于中国国情的诱致性与强制性实施并行的城市设计实施理论与方法,对于完善我国城市规划与设计实施管理体系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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