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理论概说与临床思维研究》:
(五)指导疾病的防治
临床上,运用五行理论,在预防疾病传变、确立治疗原则和治疗方法、指导针灸取穴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1.预防疾病传变
疾病的发生主要由于人体的脏腑阴阳气血功能失调所致,而脏腑组织的功能失调,也必然反映于内脏生克制化关系的失常。疾病的传变亦常是一脏受病而波及他脏,或他脏受病而传其本脏。因此在治疗时,除对所病本脏进行适当处理外,特别应考虑到与有关脏的传变关系,并应根据五行学说的生克乘侮规律,来调整其太过或不及,以控制其疾病的传变,使之恢复正常的功能活动。
例如,肝脏有病,则应先强健脾胃,以防其传变。脾胃不伤,则疾病不传,且易于痊愈。故《难经·七十七难》说:“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与脾,故先实其脾气……”所谓“实其脾气”,即健脾、调补脾气之意。这种病在本脏、治在他脏的原则,充分体现了中医治疗学中的整体观点。
然而,疾病的传变与否,还取决于脏腑的功能状态。即五脏虚则传,实则不传。故《金匮要略》又指出:“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四季脾旺不受邪,即勿补之。”即此意。
总之,在临床工作中,我们既要掌握疾病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传变规律,并根据其生克乘侮规律及早控制其传变,防患于未然,又要根据其具体病情而进行辨证论治,因此不能把五行的某些关系当作刻板的公式而机械地运用,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对待。
2.确立治疗原则和治疗方法
根据五行相生和相克规律,确定相应的治疗原则和治疗方法。
(1)根据相生规律确定治疗原则
多用于母病及子或子病犯母(即子盗母气)等证候。《难经》说:“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故其基本治疗原则即补母或泻子。
补母主要适用于母子关系失调的虚证。如肾阴不足,不能滋养肝木,而致肝阴不足,肝阳亢逆者,称为水不生木或水不涵木病证,其治疗原则为不直接治肝,而侧重补肾之虚。肾为肝母,肾水可以生肝木,故补益肾水,即可以生肝木,滋补肾阴即可以涵敛肝阳。又如肝气虚弱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即可影响脾之健运,从而导致脾虚。脾土为母,肺金为子,土能生金,故可以用补脾益肺的方法进行治疗,此即“虚则补其母”的含义。
泻子主要适用于母子关系失调的实证。如肝火炽盛,有升无降,出现肝病实证时,则肝木是母,心火是子,其治疗即可采用泻心法,因为泻心火则有助于泻肝火,此即“实则泻其子”的含义。
此外,运用相生规律来进行治疗,除母病及子或子病犯母可采用补母或泻子进行治疗外,若系单纯的子病虚证除补虚外,亦可运用母子关系,兼顾补其母以加强其相生力量,从而有助于子脏虚证之恢复。
根据五行相生规律而确立的治疗方法,临床常用的主要有如下几种。
滋水涵木法,即通过滋补肾阴以养肝阴,从而达到涵敛肝阳的治疗方法,又叫作滋肾养肝法、滋补肝肾法或乙癸同源法。其主要适用于肾阴亏损而致肝阴不足,甚则肝阳偏亢之证。临床可见头目眩晕、眼干目涩、耳鸣颧红、口干、五心烦热、腰膝酸软、男子遗精、女子月经不调等症。
金水相生法,是滋补肺肾阴虚的一种治疗方法,又叫补肺滋肾法、滋养肺肾法。其主要适用于肺虚不能输布津液以滋肾,或肾阴不足,精气不能上荣于肺,以致肺肾阴虚病证。临床可见咳嗽气逆、干咳或咳血、音哑、骨蒸潮热、遗精、腰酸腿软、身体消瘦、口干、舌红少苔、脉细数等症。
培土生金法,是指补脾益气而达到补益肺气的方法。又称补养脾肺法。其主要适用于脾虚胃弱不能滋养肺气而致肺脾虚弱之证。临床可见久咳不已、痰多清稀或痰少而黏、食欲减退、大便溏薄、四肢乏力、舌淡脉弱等症。
(2)根据相克规律确定治疗原则
临床上多用于因为相克关系紊乱而出现的乘侮病证。主要有相克太过、相克不及和相侮之不同,其主要机制是应用抑强或扶弱方法,并侧重于制伏其强盛,从而使弱者易于恢复。此外,在必要的时候,亦可在其强盛之一方尚未发生相乘传变时,利用相克规律,预先加强被克者的力量,从而防止病情的发展。
所谓抑强,主要适用于相乘或相侮病证,如肝气横逆犯胃或乘脾,出现肝胃不和或肝脾不和病证,称为木旺乘土,治应以疏肝、平肝方法为主;若系脾胃壅滞,影响及肝,从而导致肝气失于条达疏泄者,则可成土壅木郁之证,为相侮病证,其治疗则当以运脾和胃为主。总之,抑制其强,则被克者之功能自然易于恢复。
所谓扶弱,则主要适用于相克力量不及,或因虚被乘、被侮所产生的病证。如肝虚气郁,影响脾胃之健运,则称为木不疏土,治宜以补肝为主,兼顾健脾为法。总之,扶助其弱,则有助于恢复其相互制约关系的协调。
根据五行相克规律确定的治疗方法,临床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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