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遵循传统的生态理念,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千百年来,居住在青藏高原的藏族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崇敬自然、珍惜资源、爱护环境,创造了人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念。人们赋予大江大河以神奇的力量,认为山有山神,水有水神,树有树神,建立了强大的神灵系统。人们呵护树木和江河,呵护树木和草原,对养育自己的大自然有一种珍爱之情。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关系,从而也保护了生态环境,呵护了人们的家园。虽然带有浓郁的宗教色彩,但是暗含了朴素的生态伦理观念,客观上保护了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积极挖掘和传承藏族的优秀文化生态伦理,使藏族地区在现代化进程中保持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构想。
(三)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保障常态运行机制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同保障和改善民生相结合。新时期,文盲不断增加是导致法盲的一个重要诱因。民族地区的法制现代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要大力发展藏族教育,努力提高人口文化素质,转变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继续发扬珍惜生态、爱护环境的良好风尚,崇尚人与自然的和谐,把生态环境的改善建立在人们的自觉行动上。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要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退耕还林、封山绿化的必要性和生态环境恶化的危害性,使人们真正明白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自己的家园,种草种树就是改善自己生活环境的道理,认识到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就是帮助人们脱贫致富的措施。各部门明确分工和责任,形成政府与干部、干部与农牧民的互动,分级推进、分层管理、分工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建立问责制度和表彰制度。
(四)合理利用水资源,防止荒漠化扩张
藏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表现在草地退化、土地沙化、水土流失以及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四个方面。正确处理好保护生态和富民利民的关系,广泛组织群众参与防沙治沙、植树造林、公益林防护,让群众吃上“生态饭”、走上致富路。义务投劳与有偿服务结合起来,加强国土绿化,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广泛组织群众参与河流治理、防沙治沙、植树造林、公益林防护,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赢。加快实施“两江四河”造林绿化工程,构建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和护岸林为主的绿色生态屏障。将义务投劳与有偿服务结合起来,处理好保护生态和富民利民的关系,让百姓在保护生态中得到更多实惠,在增加收入中更加注重保护生态。把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列为政府投资重点,支持一批典型企业,建设一批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废物减排的重点项目。扩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等试点范围。政府相关部门要采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重点解决制约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问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西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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