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狱神庙》:
刚正不阿,不畏神的范滂
中国的狱神庙内,一边画着皋陶,一边画着獬豸。其目的有二,一是让犯人祭狱神,一是让那头一角神羊触罪人。一句话,在精神上,瓦解囚犯的心理,在行动上,威吓罪人服罪。但是,犯人,一如遇到范滂者,可就糟了。因为范滂为人,一如皋陶,也刚正不阿,且他是因反对宦官专政而被捕入狱的。范滂,官位不高,只是被聘为功曹(属吏)而已。但诚如平原君所说:“夫贤士之处世也,譬若锥之处囊中,其末立见。”范滂正是这样一位不居显位却脱颖而出的人物。
范滂(136-169),字孟博,东汉汝南征羌(今河南漯河市召陵)人,是那个时代清议名士中,最具个性、风采闪亮、戏剧性最强的人。少厉清节,举孝廉。曾任清诏使、光禄勋主事。按察郡县不法官吏,举劾权豪。因汉末时政腐败,他弃官而去。后汝南太守宗资,请署功曹,严整疾恶。桓帝延熹九年,以党事下狱,释放归时,士大夫往迎者,车数千辆,简直成了受人爱戴的盛大活动。灵帝初,再兴党锢之狱,诏捕滂,自投案,死狱中。
苏东坡母亲读了《范滂传》,“慨然太息。轼请曰:‘轼若为滂,母许之否乎?’程氏曰:‘汝能为滂,吾顾不能为滂母耶?’”这是作为母亲,教育儿子成为一个清正之人的例子。那么范滂的母亲,究是一位怎样的家长。不妨读一段历史:灵帝建宁二年(169年)第二次党锢之祸,侯览借口党人“图危社稷”,“天下豪杰及儒学有行义者、宦官一切指为党人”。这条罪名——图谋造反,是历代封建统治者最忌讳的事情。当本地汝南督邮吴导,奉诏前往逮捕范滂时,到了范的家乡,竟在驿舍大哭,汝南县令郭揖知道后,想和范滂一起逃亡,但范临危不惧。范滂与母亲诀别时,母亲却对他说:“儿今日能与李膺、杜密齐名,死亦何恨?”这是一句让人抉心剔肺、大义大勇的话。后范滂与李膺、杜密等百余人被执,死于狱中。而其母与儿子临别时,能顶天立地,不畏犯上,令人动容。苏东坡的母亲直言,她还不能像范母那样伟大、刚毅,折服之情溢于言表。
范滂是汉代历史上一位清廉、正直的官员。少年时就有清廉、节俭的行为,常作为地方上的一位楷模。为官后,一直坚守敦厚、质朴、谦逊、节俭的品质。后因秉直办理政事,得罪上司而坐牢。范滂反对宦官专政,终被捕入狱。所以,范滂见了皋陶就不怕,还对狱吏直言不讳地说:“皋陶是位贤人,是古代刚正不阿的司狱大官,如果有灵,他一定知道我范滂是没有罪的。”意思是说,我本是无罪的,不必再祭那狱中的任何神祗。他敢反问狱吏:“如我范滂有罪,祭之有用吗?”
皇帝下令逮捕的人,既然有人违抗,且因范滂拒祭“狱神”,竞当场带动了二百多名士的集体罢祭,等着范滂的当然是酷刑拷掠。但他自动受刑,备尝毒楚。由宦官掌握的黄门北寺狱“中常侍王甫主审,进行了残酷的‘皮肉教育’不算,范滂等人的颈、手、脚,均被枷铐,曝于阶下。没有挨到讯问他,范就越次抗言,援引儒家经典,慷慨陈词,大义凛然,连王甫也为之改容,解除了他们的桎梏。被理想所鼓舞起来的殉道精神,支撑了这条硬汉”(何满子《中古文人风采》,花城出版社2007年版)。因此,范滂在炼狱中成了天下士人的偶像。
其实,当我们回眸汉代法律之时,也可知其一斑。正如章太炎所云:“余观汉世法律贼深,张汤、仲舒之徒,益以春秋诛心之法,又多为决事比,转相贸乱,不可依准。”(《太炎文录初编·五朝法律索引》)这说明了从秦汉以来,国家律令比较紊乱,至东汉宦官掌权后,法律更乱。灵帝时,宦官支配朝政,政治腐败达到极点。加之天灾扰攘,迫使农民前赴后继的斗争,最后引发黄巾大起义,虽未成功,但东汉王朝自此走向了灭亡。直到唐律公布,始对人身有点改善,稍为民生着想,明代虽承唐之律法,但因明初统治者知识素质不高,对人的生命的重视又有所降落,并制造了大量的冤狱杀案。
我想,对于范滂这样无罪而蒙冤者,那头一角神羊,就算在旁,也无用武之地。如果,天下像范滂这样的罪人多了,狱神庙中的皋陶和独角羊,也派不上什么用场。以此看来,天下法律虽混乱不堪,但还出现了像范滂这样正直的官吏。
看来,中国狱神庙的建立,还当另有别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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