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密典籍及义理
藏传佛教典籍种类繁多,均汇于《藏文大藏经》,其中属于密经部者列于《甘珠尔》部的第七类中,名为“居”(译作“秘密部”),其中又分新译和旧译两类。属于密宗论释类者列于《丹珠尔》中的“居”类。该类主要是论述和解释密宗经典仪轨的。此外,西藏佛教尚有一部密法总集,名为《大乘要道密集》,该集的卷数说法不一,但就其内容和目录看,大体可分三类:第一类为解释道果语录之作,共七部;第二类为密咒曼陀罗仪轨及祷祝等,汇集在《咒轨杂集》之中;第三类为大手印,要目共分三部。
《甘珠尔》《丹珠尔》和《大乘要道密集》基本上包括了藏密经论和修习法的全部内容。格鲁派的创始人宗喀巴又著《密宗道次第广论》《密宗十四根本戒释》等。其弟子克珠杰也著有《密宗道次第论》。均为后期阐述密宗义理及修习次第的论著。
关于密宗义理,藏传佛教各派密法各有侧重,宁玛派以大圆满法为主;噶当派以阿底峡的《灯论》为宗旨;萨迦派以道果法为主;噶举派以大手印法为主;格鲁派的密法和噶当派大体相同。另外,各派密法修习者修哪一部密法、本尊,又有自己的抉择,种类繁多。但各派密法均属于印度密宗金刚乘和时轮教的范围之内。各派密宗教义也以《大毗卢遮那成佛神变加持经》《金刚顶经》和《时轮金刚根本经》为主要依据。
密宗义理可概括为“六大为体”“五佛五智”“四曼为相”“三密为用”及“因、根、究竟”等。
任何宗教都有一种对宇宙本源的认识和解释。“六大为体”就是密宗对宇宙本源的解释,密宗认为“六大”(即地、水、火、风、空、识)是大日如来的法身,是构成世界万物的本体,是构成一切物质现象的根源及生存的条件。“六大”为宇宙万有,因而皆具众生心中,而这一点佛与众生体性是相同的。但又认为对宇宙万物的本性的认识,是“诸佛菩萨”之外一切“凡人”(众生)所不能感受和认识到的,“非依如来加持感应之力不能识得”,因此,众生需修“三密”以求清净。
“三密为用”是密宗的修习或实证法。依密宗的说法,密宗行者,通过“三密”(身密、口密、意密)感应,就能使“三业”(身业、口业、意业)清净,即依照本尊“三密”的样板,坚持去净自己的“三业”,不须经累世修行,即可“佛身圆满”,而达“即身成佛”。
“四曼”就是四种曼陀罗。曼陀罗是梵文音译,意译为“坛”“坛场”或“中围”,藏语称“吉廓”。在印度,曼陀罗最初是指密宗修密法时为防止“魔众”侵入,在修法处筑一圆形或方形的土平台,上绘诸圣之像,后来在此基础上发展成多种形式和类别的曼陀罗。曼陀罗大致可分为四类:大曼陀罗、三昧曼陀罗、羯磨曼陀罗、法曼陀罗。按照密宗典籍的解释,曼陀罗是大日如来加持三昧(即教化众生)之相,修法者在“瑜伽(相应)妙行”中礼赞曼陀罗,即可接受如来“神力加持”,“拂去烦恼罪障之云翳”。这种交通神灵的思维活动,要通过四种曼陀罗的形式和念诵真言来进行,故称“四曼为相”。可见,曼陀罗是密宗修行者在其精神世界里交通“神灵”的一种形式。
“五佛五智”的义理出自金刚乘教义。所谓“五佛五智”,主要是讲密宗行者仅仅依靠念诵真言、建立曼陀罗也不能达到“即身成佛”的境界,还必须具有五禅那佛(大日、阿、宝生、弥陀、不空)的五种“智慧”(法界体性智、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就所作智),如果有了这五种“智慧”,虽食肉、饮酒、作男女事也能达到“菩提”(正觉)。“五智”这种概念在金刚乘教义中成了密宗行者成佛的精神要素,并认为具有种种“灵妙”“种变”之作用。因此,在无上瑜伽密中,以所谓女性之“明妃”来表征“智慧”,搞“慧灌顶”之类的仪式,都是依此理而衍生的。
关于“因、根、究竟”之义理。“因、根、究竟”实际上是三句话,出自《大日经?住心品》中,原话即“菩提心为因,大悲为根本,方便为究竟”。意思是说,欲入密乘道者必须先发“净菩提心”(即自性清净心),是成佛的“因”。密典中讲,若没有此种“心”就没有资格修学密法。其次,还必须具有“救度众生”的“大慈悲心”。因“大悲心”能够扶助各种“功德”使其滋长,所以说“悲为根本”。“方便为究竟”则是密宗所独有的。这句话可以说给密宗行者开了一切方便之门。“究竟”可当“彻底”“极尽”讲,“方便”与“善巧”同义。因此,这句话可理解为为了达到“成佛”的目的,怎么有利就怎么干。例如,杀、盗、淫等本来是佛教的根本戒律,但在密宗中以所谓“有余方便”(可理解为“在特殊情况下”)为借口可以不受这些戒律的束缚。菩萨应持不邪淫戒,但在特殊情况下,为了度人、度己,可利用女性为修法道场,这是为了“摄护众生”。
密宗义理虽然神秘,但它毕竟是从人类现实社会中产生的一种宗教意识形态。“宗教本身是无内容的,它不是靠天国,而是靠人间生活”。因此,它的一切内容都能从现实社会中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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