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默里·布莱恩继承了他母亲身上的每一个秉性特征,只有为数极少的那几个不合常理,也难以言说的特点除外,就凭这一点,他也值得来这个世上走一趟。他的父亲,一个原本劳而无获,又不善言表的人,只是对拜伦怀有一种偏爱,还有一个习惯,总爱在翻阅《不列颠百科全书》的时候打瞌睡,年方三十岁时他才忽然时来运转,成了一个很富有的人,因为他那两个事业有成、在芝加哥做经纪人的哥哥都相继去世了,于是,在平生头一次品尝到坐拥财富的喜悦,感觉这世界当真是属于他自己的时候,他便兴冲冲地去了巴尔港,继而又在那里认识了贝娅特丽丝·奥哈拉。随后,斯蒂芬·布莱恩便把他那将近六英尺的身高和每到关键时刻就摇摆不定的性格传给了他的后代,从他身上抽象出来的这两大特点在他儿子艾默里的身上都有所体现。许多年来,他一直徘徊在一家人生活的幕后,是一个遇事从不作决断的徒有虚名的主儿,一张脸被毫无生气、柔弱如丝的头发遮去了一半,满脑子想着的都是怎么“照顾好”他的太太,却又因为自己老是理解不了,也根本没法理解他的太太而深感苦恼。
可是,贝娅特丽丝·布莱恩就大不一样!世上就有这样一种女人!从她早年在威斯康星州日内瓦湖畔她父亲的那座庄园里拍摄的那些照片上,或者从她在罗马圣心女子修道院拍摄的那些照片上——她年轻的时候在教育方面所享有的那种奢华待遇,只有特别富有的人家的女儿才能享受得到——人们一眼就能看出她清秀、靓丽的容貌,她身上的衣服做工也极其考究,款式简洁大方。她的确接受过绝好的教育——她的青春时代是在文艺复兴时期的经典华章中度过的,她对那些历史悠久的古罗马家族的最新内幕传闻熟悉得能倒背如流;甚至连红衣主教维多利、意大利女王玛格丽塔,以及必须具有相当文化背景的人才会有所耳闻的那些更加神秘的社会名流,都能说得出她的芳名,都知道她是一个非常富有的美国姑娘。她是在英国学会爱喝威士忌加苏打水而不爱喝葡萄酒的那套做派的,于是,有一年冬天住在维也纳时,她闲聊的话题也在两个方面得到了拓宽。总而言之,贝娅特丽丝·奥哈拉获得了那种从今往后再也不可能有的教育;那是一种根据一个人或可嗤之以鼻,或可爱之入迷的人和物的多寡来衡量的个别指导式的教育;那是一种富有一切艺术和传统,但却贫瘠得全无任何思想的文化,这就好比在那过去的岁月里,一个伟大的园丁剪去了所有劣质的玫瑰,单单只让一朵完美的花蕾绽放之后最终产生的文化。
在她不再那么受人重视的时候,她回到了美国,遇见了斯蒂芬·布莱恩,于是就嫁给了他——她作出这样的决定几乎完全是因为她感到有点儿厌倦,有点儿伤心了。她的独生子是在一个令人倦慵的季节里意外怀上的,后来,在一八九六年的一个春日,他便被带到了这个世界上。
艾默里长到五岁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个能和她做伴儿,能让她开心的小人儿了。这孩子长着一头赤褐色的头发,有一双总有一天会长得非常非常漂亮的大眼睛,还有一个非常机灵、很有想象力的小脑袋,对化装舞会上的那些舞蹈服饰也挺有审美眼光。四岁到十岁的这些年里,他时常陪伴他的母亲坐在他外公的私家车里外出去探险旅行,从科罗纳多,一直南下至墨西哥城,在科罗纳多时,他母亲忽然变得十分烦躁,结果在一家时尚人士经常光顾的大酒店里精神失常了,到了墨西哥城时,她竟染上了一种轻度的、几乎是流行性的肺结核病。没想到,得了这种毛病反倒让她高兴起来,她后来居然还把这种微恙派上了用场,把它当成了她生活氛围中一个固有的组成部分一尤其是在喝了几口让人大惊失色的烈性酒之后。
所以,当那些多少也算得上幸运的有钱人家的小顽童们还在纽波特市的海滩上试图抗拒家庭女教师的管教,或是在挨打,或是在挨训,或是在乖乖儿地听大人们给他们读《敢作敢为》或者《密西西比河上的弗兰克》的故事的时候,艾默里就已经在曼哈顿的华尔道夫大酒店里捉弄那些默默服从的搬运行李的服务生了,他对高雅的室内音乐和交响乐已经不再有那种出自于儿童天性的反感,并且还从他母亲那里获得了一种高度专门化的教育。
“艾默里。”“哎,贝娅特丽丝。”(真是奇怪,竟然如此直呼自己母亲的名字;可是她却怂恿他就用这个称呼。
)“亲爱的,还没到该起床的时候,别老惦记着要起床。我对这一点向来持怀疑态度,幼年阶段就早早起床会使人的情绪处于紧张不安的状态的。克洛蒂尔德会派人把你的早餐送到楼上来的。”“好吧。”“艾默里,我感觉今天的我已经非常衰老啦,”她常常这样叹息,她的面容宛如一幅精美绝伦、富有感伤力的浮雕,她柔声细语的说话声娓娓动听,她的双手温软灵巧得就像莎拉·伯恩哈特的那双手一样。
“我的每一根神经都感到紧张不安——不安啊。我们明天必须离开这个吓人的地方,去寻找明媚的阳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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