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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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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用解读版)
0.00     定价 ¥ 16.00
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
此书还可采购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ISBN:
    9787511887849
  • 作      者:
    编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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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实用解读:对本条的含义做出讲解,对适用的情形做出指引,对解决事项的方法予以罗列。★权利救济:对本条在实践中容易发生纠纷、误解或滥用的情形做出总结并指出如何应对。★配套指引:详细列出与主体法条文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增强了法律法规的相关性和实效性。★附录:·婚姻登记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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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是法律出版社旗下的专业法规编纂机构。法规中心以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分析研究立法主旨和读者需求,策划编纂适合办案实务、教学研究和一般大众实际需要各类法律图书。法规中心长期与机关单位、法学院校及研究机构保持密切合作,拥有相关领域较为专业的作者资源和编辑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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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可以解答读者在日常婚姻家庭生活中所遇到的绝大多数问题,本书对《婚姻法》的解读,以对解决婚姻家庭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有所实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婚姻法》条文的含义进行精练、准确、实用的阐释。从大量的司法实践和媒体报道中概括出与各条文相关的实际问题,从权利救济的角度进行深入专业的解答,省去了读者阅读具体故事、案例的时间精力,解答内容和观点基本来自指导、参阅案例,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共识或主流观点。以流程图表的形式,对一些知识点和问题的解决处理程序进行清晰的表述。通过配套指引,将与《婚姻法》主条文密切相关的、具有实用价值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进行精准对接,同时略去了虽然与主条文有关但缺乏实用价值的相关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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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用解读版)》:
  在婚姻存续期间投保的,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夫妻共同财产投保所获得的保险金,因保险标的物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该标的的利益是相同的,故该保险金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论是否以夫妻双方名义投保。最常见的就是夫妻对婚后购买的机动车用共同财产所买的机动车损失保险,如果车辆发生事故造成损失,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是双方共同财产,而不论谁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此外,在离婚案件中价值较大而且争议最多的就是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又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其中人寿保险时间长,保险费数额大,现金价值也大,离婚案件中主要涉及的也是这部分。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以夫妻一方或双方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人寿保险投保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进行分割。但是由于人寿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保险金应属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个人财产,因此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只属于受益人。在与保险公司建立起保险合同关系以后,保险费则转化为保险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指投保人退保或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的,受益人为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人寿保险保单,在离婚时分割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退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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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本准则
第二条婚姻制度基本原则
第三条禁止性规定
第四条家庭关系
第二章结婚
第五条结婚自愿
第六条法定婚龄
第七条禁止结婚
第八条结婚登记
第九条互为家庭成员
第十条婚姻无效
第十一条胁迫结婚
第十二条婚姻的无效
第三章家庭关系
第十三条夫妻平等
第十四条夫妻姓名权
第十五条夫妻的自由
第十六条计划生育义务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
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
第二十条夫妻扶养义务
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
第二十二条子女的姓
第二十三条父母对子女的保护和教育
第二十四条继承遗产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
第二十六条收养关系
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
第二十八条祖与孙
第二十九条兄姐与弟妹
第三十条尊重父母婚姻
第四章离婚
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
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
第三十三条军人配偶要求离婚
第三十四条不得提出离婚
第三十五条复婚
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的子女探望
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第四十条补偿
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
第四十二条适当帮助
第五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家庭暴力与虐待
第四十四条遗弃
第四十五条重婚、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犯罪
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
第四十七条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
第四十八条强制执行
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的其他法律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条变通规定
第五十一条施行日期与旧法废止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2012.8.31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2015.1.30)
婚姻登记条例(2003.8.8)
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1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12.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12.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8.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1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1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98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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