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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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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中国监狱史
0.00     定价 ¥ 49.00
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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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62073048
  • 作      者:
    作者:王志亮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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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志亮,男,山西省左云县人,2001年加入九三学社。198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获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法学专业、获硕士学位,201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制史专业、获博士学位。1988年被评为助教,1993年被评为讲师,1998年被评为副教授,2003年被评为正教授,现为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刑法学硕士生导师。讲授刑法学、监狱学基础理论、狱政管理学、中国监狱史、外国刑罚执行制度等课程,侧重于刑事法一体化的研究。参与了1995年司法部部级科研项目《中外监狱行刑制度比较》、1996年司法部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现代世界监狱》、1997年司法部第1批部级科研课题《现代化文明监狱问题研究》、2001年教育部重点课题《刑法学教学改革教程》、2003年司法部重点课题《监狱工作法制化、社会化、科学化研究》,2007年上海市社科项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2011年上海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委托项目《刑罚执行下的社区矫正》。
  参编《劳改法学研究综述》、《新中国犯罪原因研究综述》、《犯罪学大辞典》等15部学术著述,主编《行刑视野下的社区矫正》、《中国监狱新论》、《监狱实务工作》、《狱政管理学》等四部学术著作,独著《美国、英国监狱暴乱及对策》、《中国监狱史》、《外国监狱囚犯暴乱及对策研究》、《外国刑罚执行制度研究》、《清末民初:中国监狱现代转型肇始研究》、《刑罚学研究》。在《政法论坛》、《现代法学》、《法学》、《法学评论》、《中国监狱学刊》、《烟台大学学报》等期刊,发表文章150余篇。《罪犯改造过程方法论》一书获司法部1998年“金剑文化”二等奖,《论监狱法的修改》获2001年烟台市第十四届社科成果二等奖,《监狱管理体制的改革》获2002年烟台市第十五届社科成果三等奖,《中国监狱学世纪回眸与反思展望》获山东省教育厅2002度社会科学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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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在概述中国监狱史的基础上,按照时段与研究的角度,将内容归纳为四大部分。第1部分为“中国监狱的孕育与诞生”,第二部分为“中国监狱的成长与成型”;第三部分为“中国监狱的停滞与倒退”;第四部分为“中国监狱的转型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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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中国监狱史》:
  二、监狱的诞生
  (一)刑罚产生
  作为对付犯罪的方式方法,刑罚的产生绝非一天一夜之间的事情,而是经历了极其漫长的孕育过程,是由原始社会的复仇习俗演化而来的。当然,刑罚的产生绝非自然而然的事情,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刑罚源起的经济条件。原始社会时期,生产力极其低下,生产方式极端原始,靠狩猎采集为生,实行产品平均分配,人们团结一致共同与大自然进行奋争,才能勉强维持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因而,原始社会没有国家,也没有法律,当然也没有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刑罚,世代相袭的习惯就足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了。
  随着生产工具的不断改善,生产力有所提高,引发了原始社会畜牧业、农业、商业三次社会大分工,劳动产品除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所需外有了剩余。剩余劳动产品为氏族首领占有。逐渐地,氏族首领蜕变为氏族贵族,剩余劳动产品变为个人财富并迅速聚积起来,私有制终于降临了人世。这就需要动用一切手段来维护私有财产的安全,由此,阶级、国家、法律就出现了。从此,人类社会进入了阶级社会。刑罚作为保护私有财产最强有力的工具,孕育于原始公有制解体的原始社会末期。
  2.刑罚源起的阶级条件。原始社会末期,剩余劳动产品的出现,引发了对剩余劳动产品进行激烈争夺的血腥斗争。氏族、部落的首领们,凭借其地位,把公有财产占为私有,最终形成了剥削阶级——奴隶主阶级;其他氏族成员,由于各种原因沦为穷人,最终形成了被剥削阶级——奴隶阶级。阶级的出现,加速了原始社会的崩溃。
  奴隶主阶级凭借其经济上的优势,获取了政治上的统治权力。而奴隶阶级不甘心于经济上受剥削、政治上受压迫的被统治地位,就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反抗。这种反抗以对抗统治关系为本质特征,因而,被统治阶级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规定为犯罪,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予以残酷镇压。刑罚则是进行阶级镇压的法律手段,刑罚作为维护统治关系的法律手段,催化于阶级的出现。
  3.刑罚源起的社会条件。原始社会里,单个的个人无法生存,人们形成了以血缘为天然纽带的氏族组织,氏族是个人生存的安全保护伞。伤害个人就等于伤害了整个氏族,氏族为全体成员承担着血亲复仇的义务,受害的氏族对加害的氏族基于报仇进行集体杀戮。随着私有制的产生发展,氏族制度逐渐解体,血缘关系纽带日益松弛、缩小,直至缩小到家庭范围,报仇的对象由侵害人所在氏族的全体成员缩小为侵害者个人,报仇的主体由被害者所在氏族的全体成员,缩小到被害人的家庭成员,氏族血亲复仇演变为私人血亲复仇。氏族已不能为其所有成员提供保护了,因而退出了历史舞台,为国家所取代。
  对人人自危的情况,进行地缘管理是国家区别于氏族的重要特征之一,就管理社会的公共权力的设立运作,刑罚则是这种公共权力法律强制力最严厉的内容之一。刑罚作为国家对犯罪人的法律惩罚,不是统治者主观臆想出来的,而是脱胎于原始社会的复仇习俗。我们今日的死刑,只是这种复仇的文明形式。当然,所有刑罚都是复仇的文明形式。
  (二)监狱的诞生
  如同人类社会、阶级、国家的产生一样,监狱的产生也经历了一个极其漫长的孕育过程。据史料记载,中国在原始社会末期就有了刑罚和监狱的雏形。随着夏朝的建立,这种雏形就顺理成章地成为监狱了。
  1.监狱产生的逻辑前提。我国现代著名法学家蔡枢衡先生在他的《中国刑法史》一书中认为,唐虞之世.中国就已进入了原始社会末期,当时已有了对异族帮民的“五虐之刑”和对同族帮人而违反原始氏族习惯和行为规则的有罪者的鞭、扑、金、流、贼等刑罚。既然出现了“罪”和“刑”“罚”,那么,就必然要求有定罪前、行刑前拘押犯罪人的措施,这种原始拘禁方式和设施如同对付野兽般,应该看作是中国监狱产生的雏形——国家监狱的雏形,但作为实际存在可以成为原始社会时期的监狱——只发挥临时拘押的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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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中国监狱史概述
第一节 中国监狱史的研究对象
第二节 中国监狱史的研究意义

第一编 中国监狱的孕育与诞生
第二章 监狱的孕育
第一节 原始社会
第二节 监狱雏形
第三章 监狱的诞生
第一节 夏朝的监狱
第二节 商朝的监狱
第三节 西周的监狱
第四节 春秋时期的监狱

第二编 中国监狱的威长与威型
第四章 监狱的成长
第一节 战国时期的监狱
第二节 秦朝的监狱
第三节 汉朝的监狱
第四节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监狱
第五章 监狱的成型
第一节 隋朝的监狱
第二节 唐朝的监狱
第三节 五代的监狱
第四节 宋朝的监狱

第三编 中国监狱的停滞与倒退
第六章 监狱的停滞
第一节 辽金的监狱
第二节 元朝的监狱
第七章 监狱的倒退
第一节 明朝的监狱
第二节 清朝前期的监狱

第四编 中国监狱的珊代转型与发展
第八章 鸦片战争后清朝的监狱
第一节 半殖民地化的清朝监狱制度
第二节 清朝末期的监狱改良
第九章 中国监狱的现代转型接续
第一节 武昌军政府、南京临时政府的监狱改良
第二节 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监狱
第三节 民国南京政府时期的监狱
第十章 中国监狱的现代转型发展
第一节 新中国监狱的孕育
第二节 新中国监狱的创建
第三节 新中国监狱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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