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明,原名闰恩明,1939年11月生,河北徐水人。作曲家,国家一级作曲。1958年毕业于河北省戏曲学校,1963年毕业于天津音乐学院作曲系本科。任职于河北省河北梆子剧院。河北省高级职称艺术专业评审委员。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戏曲音乐学会会员。从事河北梆子音乐唱腔设计40余年,设计(含合作)剧目有《龙江颂》《洪湖赤卫队》《包公赔情》《苍岩月》《吴汉杀妻》《青春的旋律》《浣纱女》《阿Q正传》等90余出。并多次获得国家及省级各类奖励。
杨广金,1941年11月生,河北唐山人。作曲家,国家一级作曲。毕业于天津音乐学院作曲系,任职于河北省河北梆子剧院,曾担任艺术室主任、副院长,两次获立功奖励(省政府证书)。主持并参与剧院10余出新编重点剧目创作,发表评论文章40余篇,主编并出版了《河北梆子新编唱腔选》一书。
闫嘉颖,1973年8月生、河北石家庄人,自幼酷爱戏曲艺术。青年古筝演奏家。曾参与河北梆子音乐剧《杜十娘》录制,获中国戏曲广播研究会颁发的一等奖;现为深圳福田音乐家协会副主席、中国音乐家协会社会考级考官、深圳市雅乐艺术团团长、深圳雅乐艺术教育机构艺术总监。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