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家
胡絜青
老舍是个恋家的人。
他恋自己的老母亲,和她那个小而穷的老家;他恋自己的小家;他恋故乡,他恋我们的国家。家,对他来说,至关重要,是自己生命的一部分。
他强列的恋家情节和他前半生的飘泊不定大有关系。32岁以前,严格的说,他没有一个像样的家。自打考上师范学校住校以后,他便离开了母亲,不再回家住,老是以学校和朋友的家为家。他离家时不过12岁。
老舍生在小羊圈胡同里的一个不成格局的小窄院里,一岁半时死了父亲,跟着母亲长大。小窄院是他的摇篮,他曾多次把它写进自己的小说,像高尔基写外祖父的小破染房一样。破虽破,穷虽穷,可是他觉着亲切,不论他走到哪里,是伦敦,是济南,是重庆,是纽约,小羊圈里的小院都会回到他的梦中。这是他的家,那个把记忆铸进他血液里的家,那个把性格培育成疾恶如仇和悲天悯人同样发达的家。
然而,这个家是个苦涩的家,想起来,便会打冷战,便会暗暗落几滴泪,便会升起无限的悲凉思绪。
带着这么一种凄楚,他飘泊了整整20年,直到结婚,才在济南安了家。
对这个好不容易才有的小家,他迷恋极了,仿佛游子终于找到了归宿一般。他睡在家里,吃在家里,写在家里,把朋友找到家里。家里有了孩子,有了花草,有了叫“球球”的小猫。他有一张“全家福”照片,上面有一首他写的小诗:
“爸笑妈随女扯书,一家三口乐安居,
济南山水多名士,篮里猫球盆里鱼。“
这小诗便是他有了家之后的写照,很知足,很得意。
不过,这个美满的小家只持续了7年,就让日本人打破了。
他又开始流浪,没有家,没有亲人。亲人,老母,哥哥姐姐,妻子儿女都留在了沦陷的北平。
对当时的情况,他在文章写过这样的话:“我想念我的妻和儿女,我觉得太对不起她们,可是在无可奈何之中,我感谢她,我必须拚命的去作事,好对得起她。由悬念而自励,一个有欠摩登的妇人,是怎样的能帮助象我这样的人哪!国难期间,男女间的关系,是含泪相誓,各自珍重,为国效劳。“
他把小家化作了大家。
直到1943年,一家人才又在重庆北碚团圆。此时的老舍,可谓贫病交加,战争和时局令他忧心重重。国家蒙难,小家也不得安宁。
住在纽约,他再次感受孤独。他给朋友写信,说自己“有如丧家之犬。”
回到北京之后,他向周总理请示,可不可以用自己的所得版税买一所小房,以求有个安静的写作环境。得到总理首肯之后,他花了一百疋白布的代价买下了丰盛胡同10号的小四合院。
这是真正属于他的家。他喜欢这个小院。他自己动手布置它,每天擦洗它,用无数的花草树木装点它,把它打扮成一座小花园,光是菊花就有好几百盆,秋季可以举办家庭菊展。菊展期间老舍一定要频频地招待朋友来赏菊,用各种北京的特有食品,包括烤肉,款待他们。他把北屋的一扇墙布置成陈列字画的地方,轮流张挂自己收藏的美术作品。他陆续买了一些小古董放在客厅的各个角落,不求有多大的文物价值,只求自己看着高兴。
他每天在这个小院里写作,从不间断,没有节假日。他很少离开这个院子,开会不住招待所,一定回来住。吃饭,包括中饭,也是在家吃。
在这所小院里,他终于找到了家的感觉。这里有他的情趣,他的喜好,和他的追求。
他愿意把这个家向所有的人公开,请他们来住,来玩,来吃。
在别人眼中,老舍的家是个典型的东方文化的活标本。其实,家,就是家,只不过带着他自己特有的一切性格而已。一句话,他热爱生活。
“文革”初起,红卫兵已经上街,家人劝老舍可否稍稍改动一下室内的布置,他斩钉截铁地说:“绝不!”
他太爱这个家。
但是,他最终离开了这个家,离开了这个多难的世界。
玉碎了,瓦碎了,结束了一个恋家人的故事。
为了热爱生活,有时,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