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经典藏书 孙子兵法·三十六计(升级版)》:
②取敌之利者,货也:意谓要使士卒夺取敌人的财货,就要给予他们物质鼓励。曹操曰:“军无财,士不来;军无赏,士不往。”张预曰:“以货啗士,使人自为战,则敌利可取。故曰:‘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皇朝太祖命将伐蜀,谕之曰:‘所得州邑当与我,倾竭帑库以飨士卒。国家所欲,惟土疆耳。’于是将吏死战,所至皆下,遂平蜀。”利,指财货。货,指用财货鼓励。
③得车十乘已上,赏其先得者:曹操曰:“以车战,能得敌车十乘已上,赏赐之。不言车战得车十乘已上者赏之,而言赏得者何?言欲开示赏其所得车之卒也。陈车之法:五车为队,仆射一人;十车为官,卒长一人;车满十乘,将吏二人。因而用之,故别言赐之,欲使将恩下及也。”已,同“以”。赏其先得者,意即赏赐那个先得战车的人。
④更其旌旗:意谓将缴获战车上的敌人旌旗更换成我方的。曹操曰:“与吾同也。”
⑤车杂而乘之:意谓将缴获的战车与我方战车交错编排使用。张预曰:“己车与敌车参杂而用之,不可独任也。”杂,交错编排。乘,驾,使用。
⑥卒善而养之:《司马法·仁本第一》曰:“入罪人之地……见其老幼,奉归无伤;虽遇壮者,不校勿敌;敌若伤之,医药归之。”张预曰:“所获之卒,必以恩信抚养之,俾为我用。”赵本学曰:“先得者赏之,所以使人争先也。更旌旗,易以我之旗号也。杂而乘之,令彼车不得相聚,彼卒不得同车,防有变也。善养其卒,使不思归叛去也。此言用师既久,不但当因粮于敌,若得车卒亦可有因之法也。即因人之车卒,益以见久师之不得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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