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大型超市前面的人行道上慢慢溜达,伺机作案。
目标出现了!远远地走来一名穿着入时的女青年,边走边打电话。快到跟前时,她将手机放进了上衣口袋。个子高一点的男孩赶紧使了个眼色,另外一男一女会意地对视一眼,目光四下里扫视着,替高个男孩望风掩护。
高个男孩迎着女青年走去,一眨眼工夫,女青年上衣口袋里的手机就到了他手里。又一眨眼,手机居然到了女孩手上。而那个女青年竟浑然不知。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两男一女即将闪身离开的那一瞬间,两名民警扑上前把他们逮了个正着。后来经过验证,那台黑色苹果手机价值3906元。三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了,其中名叫阿拉古丽(化名)的女孩,是个17岁的未成年人,无前科,当年12月6日被取保候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必须及时到案。但阿拉古丽离开后,电话无法接通,人不知去向。因此,公安机关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2014年12月25日,阿拉古丽在新疆库车县家中被抓获并羁押,2015年1月28日被逮捕。随后,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少年庭依法对阿拉古丽开庭审判。
庄严的法庭上,除了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还坐着一名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作为少年庭的人民陪审员,则主要是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看有没有刑讯逼供和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事情发生,对审判过程进行监督。经过庭审和合议,审判长当庭宣布:阿拉古丽“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零十五天。”当天的人民陪审员是“长沙孟妈妈青少年保护家园”(简称“青护园”)的园长孟繁英,人们平日都叫她“孟妈妈”。看着庭审过程中阿拉古丽态度较好,想到她因为路途遥远、家庭经济条件差而不能到场的父母,孟妈妈觉得对她的思想动态有必要再作细致的了解。因此闭庭后,经过审判长,也就是雨花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刘庭长的同意,孟妈妈跟阿拉古丽作了一番短暂的私聊。
“你跟我们走”孟妈妈性情直爽,平日里言行都十分利落,但只要是面对孩子,她说话的语气立马就会变得格外温和。她觉得,这些未成年的孩子,心智还不成熟,跟他们讲话一定要轻言细语,弄不好就会刺伤他们。望着眼前有些怯弱的阿拉古丽,孟妈妈知道,她很快就会被送往长沙市公安局第四女子看守所服刑,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掐指一算,把执行前被先行羁押的时间按规定折抵之后,离出所的日子不会很久了。
“你出来以后去哪里?”孟妈妈试探性地问道。
“回家。”阿拉古丽直截了当地回答。
“那好。如果有人来接你的话,他们不让你回家怎么办?”孟妈妈不放心地问。
话里的“有人”“他们”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还是有所指的。孟妈妈担心那个扒窃小团伙中未被抓捕的成员会来接走阿拉古丽,让她继续从事扒窃犯罪或其他违法行为。
“那我不知道。有谁来接我,我就跟谁走。”阿拉古丽不假思索地张嘴就说。
孟妈妈一愣,心想:万一真让那伙人接走了,那可怎么办?“今天,我们参加庭审,是作为社会组织的人来帮助你。你如果相信我们的话,到你出所的那一天,我们来接你,你跟我们走。”孟妈妈两眼盯着阿拉古丽,“行还是不行?”“行。”阿拉古丽倒是回答得挺干脆。
孟妈妈长出了一口气:“那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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