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贸易壁垒法律制度研究/南开大学法学院学术文存》:
随着世界进入“环保时代”,我国受绿色壁垒的影响越来越突出和严重,面对我国绿色壁垒法律制度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已有的绿色壁垒法律法规立法、执法、司法绩效不容乐观的情况,设立中国绿色壁垒法律制度的性能评价系统成为当务之急。因此,以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绩效为主要的理论基础,在分析了我国绿色壁垒法律制度设立性能评价系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以绩效评估体系包含的价值取向、评估指标、评价方法、评估结果的应用、保障机制诸要素为序列,提出了设立中国绿色壁垒法律制度的性能评价体系的初步设想,对我国绿色壁垒立法、执法、司法各环节设立多级指标进行测评,针对不同环节存在的问题,在不同环节加以解决,为中国绿色壁垒法律的制度设计和实践操作提供了定量评判的崭新标准。
绿色壁垒在国际贸易领域愈演愈烈,由于缺乏绿色壁垒法律制度,我国以粗加工产品为主的出口市场,数量和范围大幅度缩减;出口产品也因为附加了高昂的检测鉴定费用,提高了生产成本、削弱了国际竞争力;发达国家还利用我国环境技术标准相对较低的现状向我国转移污染。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绿色贸易是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而建立绿色壁垒法律制度,恰恰是我国贸易走上可持续发展的正轨、避免重蹈“先开发,后治理”的覆辙、为我国产品在国际上拿到绿色通行证的良好契机。因此,我国近些年加大了“绿色”立法的力度,截至2015年年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环境保护法律达32部之多;此外,《刑法》《侵权责任法》设立专门章节,分别规定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和“环境污染责任”;由国务院颁布的环保行政法规占25件;由地方人大和政府制定的地方性环保法规和规章达700余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环保规章数百件,其中环境保护部的部门规章69件;还制定了1000余项环境标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批准、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多边国际环境条约50余件;关于惩治环境犯罪法律适用问题,“两高”还分别作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①有关外贸的绿色法律文件主要有《环境保护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有机(天然)食品标志管理章程(试行)》等行政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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