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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出版时间 :
旁观者说
0.00     定价 ¥ 33.00
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
此书还可采购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ISBN:
    9787537852647
  • 作      者:
    作者:徐林生
  • 出 版 社 :
    北岳文艺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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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徐林生,1965年3月出生,广东省龙川县人。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和法律专业。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资深评论员。华中科技大学新闻评论研究中心研究员,重庆工商大学传媒发展中心客座研究员。
  1986年12月始在《南方日报》发表文章,2002年12月始在《南方都市报》发表时事评论。曾两获《南方日报》征文奖、三获红网新闻评论“年度大赛”优秀作品奖。已在《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法制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杂文选刊》、《侨报》(美国)、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国法院网等百余家国内外主流媒体发表过时评。
  2015年12月发表的《聂树斌案:要舆论监督,不要舆论审判》,被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破天荒全文转发,引发强烈关注,在全国新闻舆论界和司法界产生广泛影响。有杂文入选《广东省作家协会成立50周年丛书·杂文卷》。著有时评、杂文集《要亲自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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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旁观者说》收录了徐林生119篇时评,涉及话题范围从大政方针到社会热点,从民生新闻到日常事件,古今中外,政经文艺,无不关涉。紧扣当下,求证、求理、求真,以敏锐理智的分析,讲客观事实的道理,在嘈杂中发出冷静的声音,是徐林生时评的一个突出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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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旁观者说》:
  聂树斌案:要舆论监督,不要舆论审判
  牵动各方神经的聂树斌复查案,迎来了再次延期。2015年12月1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将复查期限再次延长三个月,直至2016年3月15日。这是最高法院指定山东高院复查聂案以来,第三次延长复查期限,此前已两次延期,延长了六个月。
  像前两次复查延期一样,这次延期的理由也是“案情重大、复杂,工作涉及面广”。聂案是“重案之重”,牵涉广泛,加上年深岁久,时过境迁,诸多痕迹、物证湮灭无迹等因素,致复查工作难度巨大,进程缓慢。应该说,复查期限一再延长,山东高院慎之又慎,无可厚非。
  不过,一些媒体似乎耐性不足,每一次延期,都会引来舆论批评,这次也不例外。12月15日,澎湃新闻发表社论,题目是《聂树斌案:正义不可再迟到》,认为“终极正义并非掌握在法院手中。法院在审判聂树斌案,世道人心则在审判法院”。评论追问,国人的“耐性终归有限”,“正义怎能迟到,怎能再迟到?”
  这是又一篇就聂案“拿正义说事”的评论。此前,关于聂案的评论中,“拿正义说事”的不少。如:《聂树斌案:迟来的正义岂能迟迟不到》《聂树斌案:正义之日,何时到来》《聂树斌案:让正义照亮每一个细节》,等等。
  近年来,每每有所谓“冤案”新闻,不管法院重审与否,一些评论动辄“拿正义说事”,这看起来“高大上”,貌似占有法律或舆论高地,实际上,其立论往往经不起推敲。司法正义,分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就聂案而言,最高法院指定山东高院复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身就是程序正义的体现。山东高院第三次延长聂案复查期限,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并经报请最高法院批准,也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程序正义。换句话说,从法律程序上说,聂案得以复查,已获得程序正义的基本胜利,而且是重大胜利。
  至于案件的实体正义,则要复杂得多。正因为其复杂,非诉讼参与人不应做无端揣测,真正的实体正义如何,必须以人民法院最终裁决为准。必须注意的是,在聂案复查问题上,不管山东高院依法做出如何裁决,都应该得到尊重,都应认为是正义的实现,而不能认为判聂树斌无罪才是正义,维持河北高院原有罪裁决就是非正义。而一些“拿正义说事”的评论,显然预设了“聂案是冤案”的前提,追问正义早日到来,无非是要求法院早日宣判聂树斌无罪,这是典型的舆论审判,是对司法独立和法院公正裁决的无端干扰,值得警惕。
  事实上,媒体舆论监督,对聂案的复查起了重要推动作用。复查程序启动后,有关各方有必要“静静”,让司法机关专心致志地进行调查,为法官们做出公正裁决创造有利舆论环境,而不是相反。舆论监督可以继续追问真相,但不应该对案件结果做出先人为主的判断,这与舆论审判无异,是对司法正义的曲解,更是对法律的不敬。
  (原载于2015年12月18日红网,转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新华社、《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法院网、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
  规划“放卫星”或缘于吹牛不担责
  记者近期在多地采访发现,在特大城市限制人口、中小城镇扩容的情况下,一些中小城镇迫切希望加速发展,纷纷提出2020年、2030年人口倍增的目标。国务院有关部门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9三5月,全国县以上新城新区超过3500个,规划人口达34亿。这些规划如真能实现,则可容纳全世界近一半人口。(7月14日《新京报》)
  如果不是权威媒体的新闻,有人或许会怀疑数据的真实性。遗憾的是,这不是“恶搞”。城市规划,是城市未来发展的蓝图,以发展的眼光,适度超前是应该的,但必须因地制宜、科学论证。以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名义,结合实际规划新区,吸引更多农村人口进城,无可厚非。但是,规划总得有个谱,“放卫星”式的新城规划,脱离实际,根本不可能实现,不仅浪费资源,徒留笑柄,损害了规划的严肃性,也有损政府公信力。
  改革开放之初,由于经验不足、重视不够,我国城市规划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滞后问题。结果是,一地规划制订没多少年,不断修改、扩充:甚至在一些地方,换一届领导,就换一个规划。进入21世纪,城市规划工作得到长足进步,越来越受到领导重视、公众关注。特别是随着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国家对土地开发控制趋严,而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依赖症”越来越强。在这种背景下,各地想尽办法用足中央政策,以突破原有土地控制规划,为增加建设用地,甚至不惜“放卫星”。由此,可容纳半个地球人口的新城新区规划“横空出世”,也就不足为怪了。
  问题在于,如此“放卫星”的规划,应不应该有人担责?翻遍我国《城市规划法》,看不到一款涉及规划失误应负责任的内容。涉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也只有在实施规划过程中,造成国家财产或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情况下,才承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法律责任。而对规划失误或“放卫星”,似乎无法可依,不必担责。如果吹牛规划如愿获批,意味着本地将增加大批建设土地;既然有地可转让,土地财政也有了进一步保障,何乐而不为?至于规划最终能否实现,能建多少房子,能吸引多少人人住,公众只能“呵呵”地听“下届分解”了。
  俗话说“吹牛不用缴税”,意思是吹牛不必负责任。新城规划“放卫星”,归根到底在于规划吹牛不用担责。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因为规划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例子并不罕见,但从来没有一个官员因为城市规划重大失误而承担法律责任。近年来,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的问责越来越严厉,被列入终身追责的事项越来越多,而对重大规划失误的问责却是迟迟缺位,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考察一个城市首先看规划,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虽然城市规划的制订有其复杂、特殊性,但任性“放卫星”,吹破牛皮也不必担责,长此以往难逃折腾命运,造成公共资源浪费,最终必将伤害政府形象。因此,城市规划有重大失误时,让主要责任人承担应有的责任,也应该提上议事日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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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殷俊
1 法治视角
聂树斌案:要舆论监督,不要舆论审判
规划“放卫星”或缘于吹牛不担责
这2.8万人是如何被送上刑事法庭的?
“等待的”不一定是“严惩”
拍卖判决书明显有悖法理
让贪官公开忏悔有啥不妥?
党政文件应慎言“就地免职”
党政机关有权免民企的“原罪”吗?
“自考奖减刑”会出现事实上的不公平
“先免职后处理”的法律困惑
对法官辞职设限无可厚非
执法信息公开不能“叶公好龙”
副县长的职务不能说免就免
像保护“老干妈”一样保护“孔子”
把征询意见当民意是偷换概念
检测标准修订不能靠流血来推动
警察不信破获诈骗案是“黑色幽默”
高速路回购看点是价格不是免费通行
是什么卡住了“中国绿卡”?
开门立法不能“叶公好龙”
婚(产)假立法,可以人性化,不能任性化
检测标准修订别坐等“亡羊”才“补牢”
假警察“执法”效果再好也是违法
个别腐败官员背不起溃堤的“锅”
颁奖似的退赃大会可以休矣
审计报告点名批评不能“拈轻怕重”
实名举报调查不该由“一口唾沫”推动
有一种“痛”叫辅警特别优秀
设立电信诈骗统一预警平台刻不容缓
拿婚姻说事的限购注定“一地鸡毛”

2 谈经论政
“天价”不能“私下”确定
公车拍卖应限制“物归原主”
中科大不该“包揽”六名挂职副市长
两亿元争个“标志性”身份?
清理欠薪要防“偿还大会”泛滥
“摇号配租”并非最合理但却最公平
扑杀疫禽补偿应有个“谱”
现场直播开奖才能挽回福彩公信
横渡珠江的水质何时不用靠“安排”?
自建烈士碑为何感动不了“有关部门”
有关部门的“迅速”实在太慢了
对巡视组“拍桌子”的官员胆从何来?
环境数据发布别学外交部发言人
“倒挂补贴”新政出台何必“慢半拍”?
“抓阄”选专业,非最合理却最公平
GPS定位环卫工人是典型的“懒政”
杭州“独孤求败”,社会需要“静静”
“最佳表现城市”或是最不靠谱排行榜
比尔·盖茨能不能在华打工?
发还赃物何必等到“退赃大会”?
政府门前挂“烂布条国旗”就是懒政
屠呦呦获诺奖,慎言“举国体制的胜利”
长城应对所有影视剧组说“不”
邻里纠纷何必拿“政府人员”说事?
敬老功德簿上为何不见“有关部门”?
新版百元早产,还是配套措施难产?
三万套保障房闲置要靠“审计发现”?
谁来制止农民土法上马造“土飞机”?
高速路回购看点是价格不是免费通行
65层高楼建好即拆是权力任性

3 吐槽媒体
“中国人的脸”真那么容易丢吗?
媒体报道喜讯,不能总把K金当足金
伊朗地震与媒体开了个“国际玩笑”
“市委书记自费喝茶”就是新闻
“种地热”是哪里热?
“媒体曝光”算什么处罚?
炒作“反腐地图”可能消解反腐的严肃性
政府应对网络舆情何必“草木皆兵”?
老人十四年凿石建桥其实是“被愚公”
“牙齿拖汽车”擂台,不摆也罢
被“彩虹”吹飞的记者不值得学习
媒体报道何必“绑架”原县委书记?
干部任前公示后被“刷”,不必讳莫如深
拿什么阻挡“最大马桶”的到来?
批美式小区不爱国是“爱国幼稚病”
谁“免除”了平邑县县长的职务?
讨论“雾霾津贴”不宜打“民调牌”
代课教师涨薪别止于舆情公关
吐槽“康康”不如讨论吉祥物去留
期待更多名人携带白岩松“神器”
文化传统不是消极控烟的“护身符”
“怕丢面子”不是公款娱乐遮羞布
娱乐化的鉴宝节目能走多远?
新闻报道应少些“潮起潮落”
猝死副市长“豪宅”的新闻会反转吗?
“苦肉计”似的湿身报道不值得提倡
教室监控无关“大学精神”只关“学风”
官员被停职检查会否成“烂尾新闻”?
书法的“含权量”不能作为估价依据
“验明正身”应该是文物捐赠的前提

4 徐徐道来
人体彩绘与“秀色大拼盘”
布什“AA制”开同学会
八十八岁老教授倒在手术台旁谁该自责?
对巡视组“拍桌子”的官员胆从何来?
星级公厕与“形象工程”
莫把“迷信化”当“人性化”
农民工养老门槛咋就“高人一等”?
把“陷阱”当馅饼的游客不妨吃点苦头
拿什么防止“和衣而睡热”出现?
“人体盛宴”能吃出什么味?
“敬猴”还是“耍猴”,还真是个问题
盲人独居七十载,政府救助不能“失明”
九旬老太不安能否换来有关部门“不安”
人的生命权永远大于路权
让风车转起来,还欠什么“东风”?
“宅地撞限”是特殊懒政下的“蛋”
救命药缺药呼唤供给侧改革
上海迪士尼想“坐着就把钱赚了”吗?
“扎堆离婚”是拆迁安置懒政惹的祸
便民的“特事特办”为何姗姗来迟?
常识性错误缘何纠结三十年?
“见光死”文件为何没有“胎死腹中”?
呼唤“中国好导师”不靠“任性”靠制度
比尔·盖茨是不是个人才?
救命疫苗审批为何不“特事特办”?
孤残老人或许固执,社会救助不可将就
慰问要“走心”不要“走形”
列车禁烟:要以人为本,不要以“瘾”为本
留不住妈妈何以留住“乡愁”
“外国人的脸”为何不容易丢?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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