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监督、制度环境与公司治理:基于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实证检验》:
本研究的基本思路是以银行监督和公司治理效率的关系为主线,将银行、公司治理和制度环境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逻辑研究框架。债权市场监督作用的发挥主要依赖于债权人尤其是债权银行的监督。债权市场约束机制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债权的现金流约束和期限约束。债权的利息支付和本金偿还都有严格的现金流和期限约束,到期必须还本付息的特点使得债权具有独特的硬预算约束功能。银行往往为客户公司提供周转性的短期短款,这种业务上的便利不仅使银行可以获得第一手资料信息,同时也使客户公司存在接受银行监督以提高自身声誉的激励。这种硬预算约束机制会使内部人(主要包括控股股东和经理人)感受到一种特殊的压力,即最低限度要保证还本付息,从而减少经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也减少了代理成本。二是债务契约的限制。债权人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和减少贷款风险,往往在债务契约中规定一些严厉的保障条款。这些条款会对公司和经理人的行为形成程度不同的限制,从而使债务契约成为一种对付经理人的约束机制。三是破产机制的作用。如果公司(债务人)突破现金流和期限约束的底线,债权人可能就要启动破产程序,公司的控制权也要随之由股东转移给债权人,原有的经理人也要面临被解聘的危险。为了避免以上情形发生,经理人只有努力工作以不断提高公司绩效,这就是破产程序的压力作用对于公司治理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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