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如果只是观众,无论多精彩也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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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丁沫“燕居,申申如也,天天如也”之时,有个朋友非常隐晦地告诉她有一个工作机会,问她要不要尝试一下。这个人之前是宏宇集团的同事,但丁沫和她并不熟悉,以至于丁沫在和她通话的过程中都想不起来她是哪个部门的,因为丁沫到宏宇后不到一个月这个人就离开了,还是在办理离职手续时与丁沫见过一面或者说接触过一次。但是,很明显她对丁沫的情况比较了解,至少知道丁沫现在已经离开宏宇并且是赋闲状态。
让丁沫奇怪的是,这个人给自己推荐工作却不是大大方方的,有些踌躇和欲言又止的感觉,丁沫不禁感到费解。首先我们之间并不熟悉,我也没有求你推荐工作给我,当然你的热心帮忙我还是很感激的,丁沫当时心里想。
于是这个事儿就算放下了,说心里话丁沫还没休息够呢,刚好趁这段闲下来的时间,丁沫想把自己买了好久都没有时间读的书,认真地阅读一番,也该充充电了,来到滨海市这几年的时间几乎每一天都在与时间赛跑,现在好不容易慢了下来,在重温文字、墨香带给自己无限惬意的同时,给大脑和心灵加加油。
丁沫的家庭是幸福的,有深爱自己的老公、活泼漂亮的女儿。丁沫的先生林征和丁沫是大学同学,班上同学谁都没想到他们俩能走到一块儿,而且结婚十几年了,婚姻这座围城还是那么坚固。
丁沫在班级是班花级人物,身材修长,五官端正,却不是那种看一眼让人魂飞魄散的美女,她的美犹如幽谷之兰,遗世独立,扬扬其芳。也许正是这种气质,让大家感到丁沫自有一种与众不同的高冷之美。丁沫自己倒没觉得,她打心底看不起那些自命不凡的人,很多人在未接触丁沫时都心存畏惧,但是了解丁沫的人都知道她是心地非常清纯的女子。
大学期间,特别有意思的是班里盛传丁沫有个做警察的男朋友,而且还是刑警,也不知道这是谁散布的谣言,丁沫也懒得去澄清,因为她觉得这好比一道护身符。因此丁沫身边一直较为冷清,虽然少了护花使者,一如自己的室友一般,但同时丁沫也省去了很多烦恼,最重要的是可以把这些时间用来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研究一下中国博大精深的饮食文化,包括香茶、美酒,丁沫印象里自己对茶叶的偏爱就是那个时候培养的。但是,对于美酒,丁沫的“喜欢”更像是叶公好龙,仅仅停留在一些文化、常识之类的文字或理论层面,无论国酒还是洋酒,在丁沫看来都有一种刺鼻的味道,只能远远驻足观赏,无法亲而近之地品尝。
而林征,大学期间丁沫对他几乎没什么特别印象,因为他太不突出了,中等个儿,偏瘦,五官嘛反正鼻子眼睛都在,也说不出好看还是难看,可以说这副面孔是FBI追踪对象争相模仿的面孔——一副大众脸——掉人堆里找不着。而且印象中不擅言辞,也不怎么参加学校的活动,功课却很好,但也没见他怎么用功——丁沫在图书馆就没看见过林征,当然丁沫根本就没注意过林征,所谓的“印象”其实都是没有印象。后来丁沫才知道林征功课好,是因为做家教做的。
林征的老家在川北的农村,父母都是地道的农民,林征是家里的次子,上有长兄、下有幺妹,二三兄妹只有他考出了农村,林征是他们村里最出息的孩子了。他们结婚的头几年,林征每月都给家里寄钱,父母虽然从来也没向他们伸手要过,但林征知道家里的情况,丁沫自然也十分支持林征。如今,丁沫的公公婆婆已经先后在几年前离世了,林征长兄仍然在老家种地,现在不种粮食了,都改种经济作物了,收入能比以前好一些;幺妹嫁到了县城,和老公开了个小餐馆,日子过得也算惬意。
丁沫和林征所以能走到一起,丁沫心里清楚林征在什么地方打动了她。毕业季的大学校园最是“戚戚惨惨凄凄”的一段时期,离别、分手、聚会、醉酒每天都在上演或即将上演。同学们都走得差不多了,丁沫也没急着回家,她想在学校再多待几天:一旦出了校门离开这座曾经属于自己的校园,再回来时这里就不再属于自己,已变成了“母校”,物虽是、人已非。学习、生活了四年的大学难道你们不留恋吗,以后不一定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干吗急着走呢?再说过几天坐车也会舒服一些。
结果寝室就剩她一个人时,很少生病的丁沫却病倒了,说不清腹部哪个部位疼,而且还想呕吐,丁沫和病魔斗争了三天基本没吃没喝。看来是抗不过去了,头重脚轻的、一步一捱总算蹭到了医务室,门却锁着,还好门口有一排椅子,丁沫干脆坐在门口等,说是等,其实是已绎走不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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