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养生文化探源/佛山市人文和社科研究丛书》:
春秋战国时期距今已超过2000年。其整体风貌通过史书为后人所知晓。春秋战国时期,佛山属于百越地。春秋战国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社会大变革时期。政治上诸侯争霸,分裂割据;经济上铁工具开始使用,私有制出现;文化上思想解放,百家争鸣。该时期特殊的历史背景为社会变革与文化繁荣创造了绝佳时机,为中华传统文化的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旅游文化亦繁荣于这个时期。消遣娱乐本是人的天性,然而受礼制的束缚,人们不能恣情妄为,尤其是对一举一动都能造成社会影响的统治阶级来说更是无法纵情于山水,享受出游所带来的快感。春秋战国礼崩乐坏的社会背景使得人们的天性冲破礼的束缚,以统治阶级为代表的旅游活动开始兴盛起来。上至王公贵族、文人士阶层,下到普通百姓,人们借助各种机会实现出游目的,因此这时期的旅游活动不论是出游主体的地位,还是出游的形式、性质较以往有了较大转变,值得深入探究。
春秋战国时期,旧制度、旧统治秩序被破坏,新制度、新统治秩序在确立,新的阶级力量在壮大。隐藏在这一过程中并构成这一社会变革的根源则是以铁器为特征的生产力的革命。生产力的发展最终导致各国的变革运动和封建制度的确立,也导致思想文化的繁荣。在西周初期的几个世纪中,占人口绝大部分的农民显然作为依附者(以家庭为单位)依附于他们为封建主耕种的土地上。这种土地使用制是一种被描述为井田制的理想化的形式,它几乎可以肯定是存在的,虽然现代学者几乎对它的实施的所有方面提出疑问。实际上,它不可能符合孟子(约前372-前289)及其他战国和汉代学者所总结成的几何图形。根据这些人的理想化的记述,每一块称为井的大方块土地,像棋盘那样分成九小块土地,其中八块分别由占用它们的家庭为自己的需要耕种。中央的第九块由八家共同耕种,以便向封建主提供用益权的物品。井田制一直是许多后来的作者带着浓厚感情来对待的一个题目,他们怀旧地追忆在更早和更单纯的时代中共同生活的种种想象的美德。但是,作为一个真正实行的制度,除非封建主代理人施加压力,它几乎不可能给耕作者提供刺激,以推动他们提高超过最低需要的产量。另一方面,封建主有一定的义务供应依附者的衣食,或者保护他们及他们的家庭。
但是,据史籍记载,公元前594年,从鲁国开始,新的税制已在几个国家纷纷出台。虽然记载的条目简略且令人不解,但一般来说,新税基本上包括农民以实物支付来代替原来的个人劳役。在有些情况下,这些支付可能直接缴给该国的中央政府而不是给种植者依附的封建主,这样就造成了封建主和依附者之间传统关系的逐步解体。由于各国越来越多地耕种原来的荒地(这些地不在传统的分封制领地以内),这种解体加快了。有人争辩说,作为半独立耕作者的农民的这种新自由可能鼓励他们更勤奋地劳动,从而有助于提高所假设的晚周的农业产量。但是新的自由又迫使农民完全负责他们自己的需要,而得不到封建主原来提供的保护。到了周代的最后一个世纪,土地的买卖已经变得很普遍,结果富人获取大量土地,而农民则再次沦为佃户或作为农业劳动者而被人雇佣。如果有贫富差距,那么从晚周至秦汉差距已经扩大而不是缩小了。但是史料的缺乏和含糊不清往往只能使以上的概括成为一种猜测。工商业的变化,晚周时期工商业无疑有了相当的发展,虽然像其他许多情况那样,无法精确地估量所发生的情况。一个重要的标志是在不同的国家出现了不同的、有固定价值的金属货币,在公元前四五世纪更是如此。(据说秦的通货最早在公元前336年发行。)这类钱币显然便于商业交易,虽然某些像谷物和布那样的商品,在大宗交易中继续用作交换媒介。商业的发展当然有助于城市的成长,并且还出现了工业按地点进行专业化的趋势。《史记》和其他史籍还记载了几个著名的商人,首先是孑L子的弟子子贡,直至秦统一全国之前不久的丞相吕不韦。大商人不经营主要商品,它们量大,容易坏,只有在短缺时才有利可图;他们宁愿集中经营奢侈品或者通山泽之利。政府并不像集散主要商品那样直接关心这些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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