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波,广西桂林人,法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现就职于广州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法学系,主要研究方向:法理学、卫生法学。
主要科研成果有:
近年来主持***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2项、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项目1项、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1项、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二五”规划项目2项;出版专著《器官短缺:法理学的视角》1部,该专著荣获2016年度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第三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青年学术成果奖”二等奖;先后在《新华文摘》《法制与社会发展》《北京行政学院学报》等CSSCI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发表了一系列器官移植法律问题相关论文。如:“人体器官获取行为的法律规制及其模式选择”,载《法制与社会发展》[A类国家期刊(法学)]2014年第3期、“论人体器官移植中器官短缺问题的国家义务模式”“论国家义务视野下患者器官移植权的实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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